招标
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2.9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16054
预算金额102.97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024-240165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春艳024-319183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6054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29,700.00
最高限价(元):1,029,7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需求响应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在服务内容、费用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服务合同(每年签订,续签最多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联系方式: 024-24016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
邮箱地址: 261193597@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春艳、张冬妮
电 话: 024-31918388-333
项目概况
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6054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29,700.00
最高限价(元):1,029,7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需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项目 | ||||||||||||||||||||||||||||||||||||||||||||||||||||||||||||||||||||||||||||||||||||
采购文件要求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一、 空调机房运行和空调系统维修委托 ★1、采购需求: 包含空调机房的空调机组及机房附属设备、空调系统、水泵的运行管理和14.7万平米空调面积的空调管道、阀门、风机盘管、新风管道的日常维修和维护。具体内容包括: (1)机房内水电设施管理、警报监控、故障处理等工作。 (2)新风系统的新风机组、管道的日常运行及维护。 (3)水源热泵机组的运行及简单的故障处理。 (4)循环水泵的运行及日常维护。 (5)水源热泵系统提水井、回水井的运行(动、静水位检测及阀门调整)。 (6)其他空调机房内的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7)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中央空调水质处理 每年两次在过渡季节用专用洗涤剂进行中央空调水质处理 2)中央空调水系统管路的清洗和辅助设备的保养 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冷热水管路的冲洗 普通闸阀、软连接、自动排气阀等每年进行维护一次 普通闸阀、软连接、自动排气阀的除锈、上油,胶垫检查,阀柄和阀杆的除锈、检查连接是否牢固; 蝶阀、止回阀、平衡阀、截止阀、调节阀每年维护一次; 蝶阀、止回阀、平衡阀、截止阀、调节阀的除锈、上油,胶垫检查,阀柄和阀杆的除锈、检查连接是否牢固; 电动两通阀每年检查维护一次; 电动两通阀的除锈、上油,胶垫检查、检查接线端头,执行机构动作实验; 过渡季节检查波纹管补偿器膨胀节部位是否有拉伸、拉长现象; 波纹管补偿器检查连接是否牢固; 水过滤器每六个月清洗一次; 检查水过滤器连接是否牢固及过滤器堵头胶垫是否老化; 水系统附属设施的维护每六个月维护一次 空调机房水箱每六个月维护一次、智能型全程水处理器夏季维护一次; 补水箱、膨胀水箱等每年冲洗一次; 清洗水箱内部残存污垢,整体除锈刷油; 3)通风系统的维护 每六个月清洗风口内衬过滤网一次 风口的拆除、清洗、安装,检查风口与风管连接状态; 每六个月清洗一次门铰式回风口过滤网; 门铰式回风口过滤网的拆除、清洗及安装,检查与风管连接状态; 新风机房内新风阀门每年清理灰尘1次,执行机构养护一次; 检查新风机运行,轴承检查及更换,检查机壳及附属设备,清洗风机叶轮和轴,检查接水盘,检查管道与设备连接处是否漏风、漏水,检查皮带松紧情况、接线端头,接地测试; 新风阀门机械维护,进行阀体执行机构动作实验,检查接线端头,检查阀板能否动作开启; 4)送回风及排风系统的维护 送回风及排风系统定期进行动作实验,每六个月进行检测一次; 检查排风机运行,轴承检查、检查品牌标识是否清晰、电机绝缘电阻及检查主回路接线端子是否松动,调整皮带松紧度,紧固电机地脚螺钉,清洗电机风轮、检查风轮的灵活性。 ★2、运行维护人员:管理人员1人;空调制冷工(需有制冷工证)6人,每班2人三班倒24小时值班;空调系统维修人员4人。供应方应保证人员在岗人数,不能空岗,不得随意指派现场人员到其它现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项目管理人。 ★3、保证空调系统设施设备100%完好、养护达标率98%以上。区域内日常报修5分钟响应,10分钟内到场,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12小时。 ★4、供应方应做到机房内、门诊病房楼内的设备、管道、阀门标识清晰,保证机房内及空调管道井室的卫生清洁。空调机房的日常清洁用品和办公用品等(含照明设施等)由供应方自行承担费用。 ★5、供应方必须严格按照《主机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未经采购方许可,供应方不得擅自修理及拆卸设备元件等。 ★6、供应方必须遵守采购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损坏采购方公用设施设备及其员工的财产。重视安全生产,不堵塞消防通道,正确使用水、电及其他设施设备,不影响采购方医疗、办公秩序,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均由供应方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并且按照采购方损失给予采购方赔偿。 ★7、供应方空调维修工应每天到病房、门诊进行温度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温度低的房间及时进行维修、调整。空调机组运行操作工根据室外气象条件的变化,对空调机组运行工况控制及调整,在满足室内温度和空气质量参数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优化空调机组的效率,节约水、电消耗。 ★8、夏季、冬季运行结束后,供应方应在停止运行后5日内向采购方提供设备设施管道的维修计划。 | | | | | ||||||||||||||||||||||||||||||||||||||||||||||||||||||||||||||||||||||||||||||||
二、 净化系统运行及维护 ★1、采购需求: 手术室(包括多功能手术室、负一多功能手术室、门诊3楼日间手术室)、ICU、配液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导管室、检验科6个科室及1号楼门诊和病房处置室换药室的单体净化装置日常维护服务。包括: (1)净化机组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警报监控、故障处理等工作。 (2)手术室术间及导管室间等房间的温湿度、压差、风速的查看及记录,控制模板是否正常,查看历史报警记录对报警内容进行分析消除隐患。 ★2、净化区域的净化等级要求: (1)5层手术部有手术间22个其中:百级手术间4个,千级手术间4个,万级手术间14个; (2)ICU病房为十万级; (3)负一多功能手术室为万级; (4)门诊3楼日间手术室为万级; (5)配液中心净化区为万级; (6)导管室为万级。 ★3、维护技术人员:3人,保证24小时值班(须具备并提供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维修操作证件)。 ★4、维保技术要求 4.1维保要求 (1)要求维保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净化区域机房机组设备、洁净区设备设施提供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和故障维修,并按实际需要保证配件的供货。 (2)要求维保单位所提供配件为全新合格产品,且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具有合格证。 (3)维保单位所提供配件在更换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维保单位须负责免费更换。 4.2维保标准要求 (1)压差要求 1)维保单位通过调整要保证相互联通的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5--20Pa的正压差。 2)维保单位通过调整要保证相互连通相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按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1Pa的正压差。 3)维保单位通过调整要保证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差。 4)维保单位通过调整要保证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 (2)湿度要求 维护人员通过调整要保证各级手术室及净化区域用房的相对湿度保持在30%—60%,以实际使用要求为准。 (3)温度要求 维护单位通过调整要保证洁净手术部的室内温度保持在21—25℃,洁净辅房的室内温度保持在22—27℃,满足洁净用房的运营要求,且以实际使用要求为准。 (4)粒子数要求 维护单位通过维保要保证洁净手术部及其相关洁净辅助用房的粒子数(静态检测)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洁净级别的规定。 (5)换气次数要求 维护单位通过维保要保证洁净手术部及其相关洁净辅助用房的换气次数要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洁净级别的规定。 (6)百级洁净手术部截面风速的要求 维护单位通过调整要保证每间百级洁净手术部的截面风速要持续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7)沉降菌要求 维护单位通过调整要保证洁净手术部,相关洁净走廊及辅助用房的菌落数要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沉降菌由院方手术室根据要求定期检测,维保单位负责配合。 4.3维修时限要求 (1)对影响到洁净手术部净化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如:洁净手术部的压差、尘埃粒子数、温度、湿度、换气次数的故障,维护保养人员必须进行马上处理,并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保障正常运转。 (2)凡涉及维修的报修(不包含医疗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在20分钟之内到达故障现场,并将现场故障排除至不妨碍正常的医疗工作。 (3)机房工作日期间每隔2小时记录机组数据。 ★5、具体维护频次要求 5.1每日巡检 每日需完成对承包范围内的净化区域巡查工作,手术室需在每日7点半点前完成巡查工作,公共区及其他区域巡查时间与各区负责人沟通确定。 5.2.每周巡查 每周对手术室、公共区、设备房等维护保养区域的设备、管线等进行巡检至少一次,每周对下回风口进行清洁保养,每周对各级过滤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3维护保养 (1)净化系统的过滤器更换(定期更换各级过滤器时应配合手术室工作,尽量安排在周末及节假日进行,并统计各级过滤器的更换数量)。 (2)定期对新风机组以及新风口的初效过滤器清洗、更换进行统计。 (3)定期对循环机组的初效过滤器、室内的回风过滤器、排风过滤器、新风机组的中效过滤器更换进行统计。 (4)定期对净化机组的中效过滤器、排风机组中效过滤器更换进行统计。 (5)末端高效过滤器每年检查一次,并进行系统检测。 (6)各级过滤器的更换统计须详细记录。 (7)定期对各系统设备维护保养。 (8)每年过渡季节对净化机组表冷段翅片以及机组内部全面保洁一次,对各系统的保护装置试运行一次并作记录。 (9)净化空调水系统管路的清洗和辅助设备的保养 检查空调进出水温度是否正常; 检查水阀是否开关正常; 检查水阀是否漏水; 检查电动水阀执行器开启是否正常; 检查水压是否正常; 检查凝结水管排水是否正常; 检查空调排水软管是否损坏或排水不畅; 检查排气阀是否正常; 检查设备间空调水管是否漏水; 检查水流开关是否正常; 电动三通阀外观及运行状况检查; 检查加湿系统,清洗加湿桶,更换清洗过滤装置; 供水管水过滤器检查、清洗; 开启排污阀清洗管道; 电磁阀检查、清洗; 换季节对空调供回水系统进行例检; 对空调排水系统进行例检; (10)净化空调通风系统的维护 检查风机(转动时有无异常声音); 风机轴承固定螺栓检查; 室内温度湿度是否可以正常调节; 手术室压差是否正常; 检查盲孔板是否积灰; 检查回风口过滤网是否需要清洗; 检查杀菌灯是否正常; 检查、清洁走廊、辅房风口散流板; 检查排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清洗初效过滤器、回风口的阻尼滤网和新风滤网(初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每周清洗一次) 中效过滤器检查; 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检查、清洗,保持清洁 检查新风机组、循环机组及排风机组过滤器情况 检查保温层是否有破损; 冷、热水盘管检查; 检查机组风机皮带(太松或皮带背面有龟裂)或转轴; 检查回风口吸尘情况; 保温材料例检,如发生脱胶、破损进行及时弥补 加湿器清洗 净化空调机组内风机、电机、表冷器进行例检。 ★6、维护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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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招标文件要求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 程度 | 偏离 说明 | ||
★1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1年,在服务内容、费用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服务合同(每年签订,续签最多2年)。 | | | |
★2 | 服务地点: | 辽宁省人民医院 | |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合同签订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 |
★4 | 验收: |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 | | |
★5 | 服务保证期: | 不少于( 3 )年 | | | |
★6 | 支持: | 热线支持:7*24小时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7*24小时驻场支持服务及7*24小时现场应急服务。区域内日常报修5分钟响应,10分钟内到场,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12小时。 | | | |
★7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 设施设备维修要求及时,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要求责任到人,按时检查,体现服务保障工作的优质、高效、低耗、安全。 | | | |
★8 | 其它: | 全年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调整 | |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在服务内容、费用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服务合同(每年签订,续签最多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联系方式: 024-24016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
邮箱地址: 261193597@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春艳、张冬妮
电 话: 024-3191838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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