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576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安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晓青15824316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576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3〕200号(2303-330424-04-01-810112)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以浙嘉交许〔2023〕500009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jiaxing.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平申线(Ⅲ级)航道南侧,G15 高速以西1公里处。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1)项目规模:用地86.8亩,建设4个5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设计和建设),陆域部分:采用双轴水泥搅拌桩地基处理;堆场面层采用混凝土及连锁块面层结构;道路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路面结构;水工建筑物结构:采用低桩承台重力式结构;其中2个顺岸式泊位分别位于港池东侧和西侧,其余2个泊位分别位于挖入式港池东西两侧,泊位总长度280米,码头前沿距杭平申线航道中心线54米,回旋水域设置在码头前沿,后方陆域主要布置散货料库、重箱堆场、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综合楼、管理用房、变电所、厂区道路及绿化等。
(2)技术标准:项目根据《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的标准规划建设。本项目泊位按500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设计和建设)。
2.3招标范围: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的码头作业区、重箱堆场、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设备安装、厂区道路及绿化等,同步建设相关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范围设置一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5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383.94万元,其中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概算建安费金额为9759.72万元,本次招标对应的概算监理费约178.029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 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219.143.235.38:8000/)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登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快递外包装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不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收件人:徐晓青,联系电话:15824316899。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徐晓青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2) 各投标人寄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监督查验上述资料。
(3)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并加盖公章)),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jiaxing.gov.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39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邮编:314300                             邮编:314300
联系人:安工                             联系人:黄侃赟
电话:0573-86080330                      电话:0573-86180051
传真:/                                  传真:0573-86180037
 
日 期:2023年9月26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条    件
备 注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条    件
备 注
自2018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水工结构500吨级及以上的新(改)建(不含整治工程和维修工程)码头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注:
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或副总监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在岗要求
备注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水工结构500吨级及以上的新(改)建(不含整治工程和维修工程)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
1
未在在建项
目上任总监
理工程师或
副总监理工
程师职务
自有
人员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
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
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 为有“在建项目” 。
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jtyst.zj.gov.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嘉兴海河联运示范区海盐多式联运工程—经开作业区码头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要     求
备注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
 

 
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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