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二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626.51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202411-099
预算金额626.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朴海波0431-8797284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易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洋133316719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411-099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二次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626.5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5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202411-099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26.51万元。
4.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甲方通知供货日起 15 个工作日供货及安装调试。
6.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二、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第二包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本包为第二类医疗器,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本项目为第二类医疗器,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五包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中的一个包投标,允许中标一个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
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解密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9点00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路1055号
联系方式:朴海波0431-87972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易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恒丰时代建设项目3#楼1009号
联系方式:刘洋、朱平平13331671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朱平平
电话:13331671965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7605030
来源:吉林省易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初审:刘洋
复审:朱平平
终审:朴海波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甲方通知供货日起 15 个工作日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二、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第二包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本包为第二类医疗器,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本项目为第二类医疗器,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五包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中的一个包投标,允许中标一个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路1055号
联系方式:朴海波0431-87972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易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恒丰时代建设项目3#楼1009号
联系方式:刘洋、朱平平13331671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朱平平
电 话: 13331671965
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411-099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二次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626.5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5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202411-099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第五包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26.51万元。
4.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设备名称(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台/套) | 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LY202411-099-2 | 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二包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261.05 万元 |
离子色谱仪 | 1 | |||
电脑 | 10 | |||
冰箱 | 3 | |||
医用冷藏箱 | 1 | |||
打印机 | 7 | |||
一体打印机 | 1 | |||
LY202411-099-5 | 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病原体检测能力提升及设备更新项目第五包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5 | 365.46 万元 |
隔水式恒温培养箱 | 1 | |||
恒温水浴箱 | 2 | |||
高压灭菌器 | 1 | |||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 1 | |||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1 | |||
酶标仪 | 1 | |||
洗板机 | 1 | |||
暗视野显微镜 | 1 | |||
生物显微镜 | 1 | |||
荧光显微镜 | 1 | |||
生物安全柜 | 1 |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1 | |||
霉菌培养箱 | 1 | |||
生化培养箱 | 2 | |||
摇床 | 1 |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甲方通知供货日起 15 个工作日供货及安装调试。
6.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二、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第二包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本包为第二类医疗器,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本项目为第二类医疗器,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五包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中的一个包投标,允许中标一个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
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解密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9点00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路1055号
联系方式:朴海波0431-87972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易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恒丰时代建设项目3#楼1009号
联系方式:刘洋、朱平平13331671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朱平平
电话:13331671965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7605030
来源:吉林省易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初审:刘洋
复审:朱平平
终审:朴海波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甲方通知供货日起 15 个工作日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二、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第二包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本包为第二类医疗器,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本项目为第二类医疗器,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五包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中的一个包投标,允许中标一个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按采购包下载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绿园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路1055号
联系方式:朴海波0431-87972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易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恒丰时代建设项目3#楼1009号
联系方式:刘洋、朱平平13331671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朱平平
电 话: 1333167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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