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达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兴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排村柴排24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工程已经区专题会议纪要[2024]1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98㎡;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招标范围为马排村柴排24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进行修缮施工,主要内容:拆除工程、主座修缮、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200~8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278326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9 月 10 日至2024年 9 月 14 日上午09 时00分 00 至12时00分00下午14时30至17时30 分 00 秒,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代表处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闽发改规〔2023〕7号文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9 月 24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9月14日17:30 前携带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前往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2878805,传真:0591-22879992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734730、0591-87729788,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电话:0591-6233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