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鲁丽木业项目1#大门干挂石材工程招标书1.10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501050006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501050006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1-10 09: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5-01-10 16:00: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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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004301 | 1#大门干挂石材工程 | 无 | 1 | 项 | 2025-02-04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四川广元市昭化区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朝阳大道8号(绿色家具产业城)
二、保证金额度:5000元
三、商务条款:
1.结算方式:1、报价总额为预估价款,以现场实际完成面作为结算依据。 2、 签订合同后,材料及人员全部进场后支付中标总造价的30%,工程量完成50%后支付中标总造价的30%,工程全部完成付至中标总造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由造价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总造价95%,余5%质保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无息付清。每次付款前必须开具相应付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纳税地必须在广元市昭化区),现汇结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偿返工,质保期相应延长。 3、承包方须保证其在发包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工资及时发放,每次付款前承包方需向总包方提供工人工资全额发放表,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现场施工人员因拖欠工资上访等给发包方造成影响,发包方有权从第二次付款中扣除部分款项代为拨付承包方所欠付的工人工资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根据国家税率政策,税率调整后,合同双方以调整后的税率协商决定最终付款金额。 5、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审计部门与乙方共同审定,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对项目进行割算审核并出具报告。 审减率<5%时,审计费=审定割算值×3‰ 审减率≥5%时,审计费=(原报审割算值-审定割算值-审定割算值×5%)×5% 2)、对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报告。 审减率<5%时,审计费=审定结算值×3‰ 审减率≥5%时,审计费=(原报审结算值-审定结算值-审定结算值×5%)×5% 注: 审减率≥5%时按正常公式计算审计费,当审计费<审定结算值×3‰时,按审定结算值×3‰计取,结算审计费收取需扣除割算审计费已收取部分。 6、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结算。 2.详情见附件。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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