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w2023-qy1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小姐0592-22793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GW2023-QY122 三轮小型机扫车采购项目的更正通知(招标编号:GW2023-QY122)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三轮小型机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W2023-QY122)更正通知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延期开标:2023-06-15 15: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思明市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18号2号楼第4层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592-23939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 系 人: 林小姐、陈先生
电 话: 0592-2279306、2233720
电子邮件: xmgwcgzy@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厦公采〔2023〕QY12202 号
关于GW2023-QY122 三轮小型机扫车采购项目的
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三轮小型机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W2023-QY122)更正通知如下:1、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因素评分1-
1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三轮小型机扫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2.1条要求(除★号条款外,共38项)的得11.4分,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每项扣0.3分,扣完为止。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因素评分1-
6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三轮小型机扫车”样品的功能情况对投标人样品进行比较:样车功能、性能齐全、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3.6分;样车功能、性能较为齐全、较为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2分;样车功能单一,但不影响使用的1分;未提供样车的不 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因素评分2-
6修改为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整车至少1年质保(电池至少5年质保)),每增加1年加1分,满分3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2条修改为:
三轮小型机扫车参数要求(21辆)
序 号项目名称单位参数要求
1工作效率m2/h≥10000
2滚筒主刷宽度mm650±50
3前、后边刷直径mm550±100
4持续工作时间h≥5
5续航里程Km≥100
6最大行驶速度km/h≤25

序 号项目名称单位参数要求
7作业限速km/h≥5
8爬坡能力%≥25
9垃圾箱总容量L≥120(分两箱)
10水箱容量L≥60
11底盘额定电压V≥48
12电池容量AH≥48
13驱动功率Kw≥1
14转弯半径m≤2
15外形尺寸(长宽高)mm≥2200*≥1350*≥1800
16机器净重kg350±50
17电池磷酸铁锂电池
18★前扫盘须具有一键电动升降功能
19★中间扫盘须具有一键电动升降功能
20清扫宽度≥1.4
21扫盘损耗15-20天
22操作性操作面板按键集中,方便操作
23降尘加水口消防接口
24车辆防水性具有较好的防水性能,中小雨天可正常使用
25底盘高强度方钢焊接,优质碳素钢,电泳防锈处理,耐 腐蚀。
26车身半封闭车身,高分子纤维外壳 ,抗撞击,耐腐蚀。
27驱动双直流无刷电机驱动,功率大;双模块控制,档位 器位置设置合理,无级变速。
28充电器内置48V全自动高效脉冲式微电脑智能充电器,充电 电压220V。
29主刷清扫系统电机直接驱动主刷,无传动损耗,性能稳定,作业 时间更长。

序 号项目名称单位参数要求
30电机所有电机均采用无刷电机,性能稳定;机器带有吸 尘风机。
31安全电控系统优质智能电控,具有调速器接线断路故障保护、电 路过载过温保护、欠压过压保护、防电磁干扰。防 飞车、启动延时和倒车减速等安全功能。
32座椅真皮座椅、具有优于缓冲减震功能座椅,安全性强。
33边刷三只边刷,前边刷可单独电动四向(上下升降+左右 伸缩)自由移动,增强车辆通过性,双向防撞设计,可有效保护边刷电机,减少前边刷机构损坏。
34制动系统碟刹式制动系统和独立的驻车制动。
35转向系统汽车方向盘式转向,双前叉减震。
36轮胎三轮,采用摩托车专用真空轮胎,耐磨损,使用寿 命长。
37仪表台组合仪表显示、转向指示、组合开关、倒车提醒、前进后退指示。
38灯光及信号前大灯、转向灯、刹车灯、电喇叭、倒车灯、警示 灯
39作业音乐具有作业音乐外放功能,增加作业安全系数
40配备一套随车工具至少包括:工具箱1套、千斤顶1个、三角警示牌1个、灭火器1个

功能图片:
序号功能名称参考图片
1无刷电机
2双驱动轮

序号功能名称参考图片
3双模控制
4主刷清扫系统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条修改为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 09:30-11:30,逾期提交的样品将不予接收。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7.2条修改为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至 少1年质保(电池至少5年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 供包括但不限于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提供零部件(超过合理使用周期的易损件除外)的更换。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7、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14日下午17:30时。
8、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15日下午15:00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陈先生,电话:0592-2279306、2233720。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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