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金额
88.5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gh<2024>-100
预算金额88.57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 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 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竞租范围
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昆明市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以下简称“商业楼”)进行出租(该幢房屋第4层非新华书店产权,不属招租 范围)。
昆明市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
层商业楼,位于大观街82号,建筑面积为2290.52平方米,共6层,其中2、3、6 层在产权证上登记的用途为住宅,1、5
层用途为非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为钢混结 构,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备,有专门的物业服务。
大观商业城D1幢房屋所处大观商业城商圈,西临西昌路(距离云大医院约300米),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交通便利,周边有医院、银行、超市等,商业配 套完善、商圈成熟、业态丰富。该幢房屋1层2号、2、3、5、6层现为整体出租( 该幢房屋第4层非新华书店产权,不属招租范围),其中1层为临街商铺,面积为 216.43平方米,2层面积为496.45平米,3、5、6层面积为每层525.88平方米;该 幢房屋适合经营酒店、公寓、办公、教育培训等用途。
1.2竞租基准价:885700.00元/年。
1.3租赁经营期:十年(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金每年以12个月计,每 年一付。每年接受招租人不低于1次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 改不合格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人进行 赔偿。)
2. 竞租文件的递交
2.1签到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 14 时 30 分后到达会场的竞租人将被禁止入场。
2.3进场签到时需单独递交核验的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将被 拒绝入场):
①法人/负责人/经营者出席的:法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如用网银转账,则用转账截图即可);
注:在整个竞租活动过程中人员不允许变更,即报名、现场竞价人员信息须一 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人。
2.3每家竞租人最多允许2人进场。
3.信息发布媒体
招租公告、成交公告均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 rvice.com/)、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云南新华书店集 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nbookexpo.com/)、58同城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审计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 系 人: 蒋立、张正举、武江艳、李灿辉、杨云惠、夏伟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8515026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自愿参加云南新 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NGH<2024>-
100),在清楚了解本次公开招租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招租人 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符合本次公开竞租的资格要求,如我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愿 承担虚假承诺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租保证金的权利:
①提交虚假材料竞租的;
②如我方中标,我方未在成交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服务费或 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足额加纳履约保证金的。
三、装修:租赁期内我方因使用需要对租赁物业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 动,需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不得对房屋作任何主体 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不得影响房屋及房屋所在建筑整体安全。招租人有 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装修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服从招租人及物业 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我方装修前,如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由我方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所进行的所 有装饰装修遵循来留去丢原则,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乙方负责移交房屋应 保持装修前的原貌,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 任何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招租人不对装修进行补偿,也不以已经 花费的装修费用要求招租人和下一轮中标者补偿。
四、同意商业楼不得经营餐饮、酒水、酒吧、娱乐型项目、桶装水、药品 药具及“三无”产品等招租人不允许经营的商品,严禁经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工商、卫生、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禁止售卖的商品。
五、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责任由我方承担,招租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
六、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费用,在租期时缴纳清水电、物业等及相关费 用,并且房屋经招租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中标后我方承租的所有商业楼区域不进行转租、转让。
八、中标后,未经招租人相关职能部门同意,不转租、分租铺面,如果转 租、分租,招租人可终止合同,且转租、分租合同无效。
九、中标后,我方按照租赁合同要求,严格执行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如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竞租人:
法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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