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编号:JS[GK]2021002-1(招标文件编号:JS[GK]2021002-1)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福清市路灯财产保险(被盗、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损坏、公共事业企业经营第三者责任等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3号
中标(成交)金额:6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 2022年度福清市路灯财产保险(被盗、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损坏、公共事业企业经营第三者责任等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为了确保福清市路灯安全运行,避免路灯及其附属设施因被盗、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因素而受到财产损失,或路灯及其附属设施因意外、自然灾害引起的坠落、倒塌、供电漏电、断路、短路、路灯设施着火等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故须为2022年度福清市路灯财产进行投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路灯保险理赔服务时效基本要求:1.报案和查勘 :(1)财产类事故,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由中标人派查勘员到现场进行勘察确认,拍照上传损失现场照片,有疑问第一时间与采购人沟通,并与采购人协商进行核定损失。(2)人伤类事故,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城区以外2个小时内,并派驻专职人伤岗工作人员,配合跟踪处理此类人伤类事故。2.责任认定:若非保险责任事故,自双方达成一致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向被保险人提交拒赔通知书。3.损失核定:(1)报损金额在RMB30万元(含)以下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2)报损金额在RMB100万元(含)以下时,不超过7个工作日。(3)报损金额在RMB100万元以上时,不超过10个工作日。4.赔款支付:(1)赔款金额在RMB10万元(含)以下,自达成一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2)赔款金额在RMB10万元以上,自达成一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5.服务承诺 :(1)人员伤残、死亡案件2人及以下免安监证明。(2)财产损失10万以下无法找到第三方,无需提供经侦大队案件受理证明。(3)其它参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时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1.工作餐标准:中标人应成立保险服务小组,负责协调包括承保、理赔、服务等相关事宜。小组组长应由中标人相关领导担任,组员由业务负责人、理赔负责人、客户经理组成。定期提供理赔统计和保险服务报告,每季度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各险种理赔统计报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损失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原因、报损金额、定损金额、赔款、结案时间、未结案原因说明等有关的信息。中标人定期组织召开保险联席会议,向被保险人通报保险理赔与服务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国铭(组长)、梁斌、吴秀平、李芳、陈孝仁监督人:黄佳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①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付款方式。 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账号:3505016181070000207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创业大道国资小镇2号楼2层
联系方式:黄先生 15860804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君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2号华欣区二楼203
联系方式:小黄 0591-85585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1-8558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