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兴宇025-87715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主缆防护及除湿系统施工项目B7-1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3-07 20:00:01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 工程主缆防护及除湿系统施工项目B7-1标段 招标公告

E32000000500021744185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8】920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全额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主缆防护及除湿系统施工项目B7-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工程主缆防护及除湿系统施工项目B7-1标段
(1)工程概况 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主线在江南基本沿仙新路敷没,在尧化门铁路编组站西侧拼宽桥梁,以桥梁形式依次上跨栖霞大道、恒竞路、恒广路、恒通大道、新港大道,在龙山纪念林处接地,以短隧道下穿乌龙山后以桥梁形式跨越长江,江北依次上跨疏港大道、化工大道、北六路、江北沿江高等级公路和滁河后接地,全长约13.17 公里,其中:主线桥梁长约11810.5米、隧道长约241米、道路长约1118.5米。工程建设栖霞大道互通、江北沿江互通两座,管理养护中心业务用房一处及相关辅道和匝道工程。工程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兼顾公路功能),釆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单侧行车道宽度3.5米+2×3.75米。辅道釆用双向四~八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单车道标准宽度3.5米。 跨江大桥主桥采用主跨1760m的单跨门型塔整体钢箱梁悬索桥,主桥跨度布置采用(580+1760+580)米,矢跨比1/9。釆用加劲梁在主塔下横梁处设置竖向支座、横向支座、纵向阻尼器及纵向限位装置,主缆和加劲梁之间在跨中设置柔性中央扣索的结构支承体系。主缆釆用标准抗拉强度2100MPa的高强钢丝,吊索釆用林准抗拉强度1770MPa高强钢丝组成的预制平行钢丝束,索夹釆用上下对合型销接式结构。主索鞍采用鋳焊结合式单纵肋传力结构,散索鞍釆用底座式结构。加劲梁釆用整体钢箱梁方案,梁宽31.5米,梁高4.0米,材质釆用Q345qD。主塔釆用门型框架混凝土结构,上横梁釆用钢外包N字造型,采用桩基拙方案。南锚碇采用地下连续墙基础,北锚碇采用沉井基础,采用钢结构锚固系统方案。 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主缆采用S形缠丝+缠包带+除湿系统的防护体系,全桥共布置2套主缆空气处理系统、4套锚室除湿系统。主缆主桥除湿系统为主缆防护层内部、锚室、鞍室除湿,以及对主缆内部、锚室、鞍室内温湿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监测,实现除湿系统内设备集成控制。 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从桥梁防腐及养护管理需求出发,在传统主缆防护基础上采用主被动结合防腐方式,即在主缆密封基础上增设主缆、鞍室、锚室、钢箱梁和 N 字钢除湿系统,使得除湿系统成全方位,多工况,简单易用,维护方便的智能化系统。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主缆防护及除湿系统施工项目B7-1标段。 B7-1标段招标范围为: a、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跨江主桥主缆耐火带的采购、施工; b、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跨江主桥跨中48#索夹(含上游48#索夹)以南段(含上游侧中央锁扣)的主缆缠丝段防护(不含主缆缠丝,含内外缠包带)、主缆非缠丝段的涂装和密封、索夹密封封堵、索夹直缝耐火涂装、气夹耐火涂装等主缆防护和涂装工作; c、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跨江主桥跨中48#索夹以南段主缆、锚室、鞍室、N字钢的除湿系统的联合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工作,但不包含除湿系统的通讯与控制系统。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3年4月20日-2023年11月30日。 缺陷责任期:自南京仙新路过江通道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完成过主跨跨径不小于800米的悬索桥主缆防护工程(主缆缠丝或主缆防腐涂装或主缆除湿施工)。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注册壹级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应在主跨跨径不小于800米的悬索桥主缆防护工程(主缆缠丝或主缆防腐涂装或主缆除湿施工)中担任过正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阶段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并均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B7-1标段、B7-2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6 18:002023-03-13 18:0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29 14: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9.1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2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南京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联 系 人: 钟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联 系 人: 刘兴宇、李扬
电 话: 025-87715119
传 真: 025-8771511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180.101.236.34:15194\upload\attachment\temp\b79e3648-9d41-4586-b759-360ba4a2aec4.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