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金额小写:¥529980.00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税金、现场装卸、搬运、保管、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成交供应商确保提供的所有产品均来自正规进货渠道,否则,一经发现,非正规渠道产品不予结算。
2、成交供应商中涉及的产品质保期,项目验收时均需提供成交供应商品牌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不予验收。
3、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壹年,其中部分设备质保期限不能低于五年(国家有强制规定且时间长于本要求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它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配送所有货物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品牌应与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不予验收。
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