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fh-202304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亚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FH-202304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大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24 08:00到2023-04-28 17:00
获取方式: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15 15: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5-15 15:30
开标地点: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疏港路北侧丰尚国
际十七楼),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
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丰港南阳中学,建筑面积约为2200㎡。
2.2 服务内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立项用)、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包含评审
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为完成工程立项及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方案通过后5天内完成初步设
计并经招标人确认或图审;初步设计经评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确认或图审合
格。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
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或专家论证)。
2.4设计内容:大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包含不限于专业消防工程专项设计、防雷专项设计、
正式用电设计、电梯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医技防护设计、标识标牌系统设计、污
水处理构筑物、暖通、电气及配套工艺设计及管沟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
的权利。所有设计内容均须达到施工图深度,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服务招标控制价16万元。
2.5项目编号:YFH-2023042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且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筑师执业资格且仅在本单位注册。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
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
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
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
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
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
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
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
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
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
内。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
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给招标
人核验。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给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3年4月28日17:00前,携带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
名处报名(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疏港路北侧丰尚国际十七楼),报名领取纸质采购文件,采购
文件售价500元。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
自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大丰港区
联 系 人: 刘先生、焦先生
电 话: 0515-8328087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丰区人民北路西侧,疏港路北侧丰尚商务中心17层
联 系 人: 丁亚祥
电 话: 15358280315
电 子 邮 件: 11151544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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