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北二涌北段截污工程、南新创业园片区截污工程、南北大涌(潭州水道入口段)截污工程、西一涌暗渠口改造工程、西二涌暗渠口改造工程、西三涌暗渠口改造工程合并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小姐0757-833887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3-1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及六个工程,六个工程名称分别为南北二涌北段截污工程(简称为项目1)、南新创业园片区截污工程(简称为项目2)、南北大涌(潭州水道入口段)截污工程(简称为项目3)、西一涌暗渠口改造工程(简称为项目4)、西二涌暗渠口改造工程(简称为项目5)、西三涌暗渠口改造工程(简称为项目6)。
上述六个工程均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六个工程进行合并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涉及的各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1)项目1:在南北二涌两侧的华富北路(张槎西路至永和路)段铺设 DN400 污水管道,道路总长约0.18 公里,管道总长约 0.36 公里;新建污水检查井,迁改管线,开挖及修复路面,管道检测及修复等配套工程;
(2)项目2:铺设 DN600 雨水管道,全长约 0.12 公里,铺设 DN400 污水管道约 0.2 公里;新建雨、污水检查井,迁改管线,开挖及修复路面,管道检测及修复等配套工程;
(3)项目3:铺设 DN200~DN400 污水管道约 0.38 公里(含污水压力管),新建污水检查井 21 座,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 1 座;
(4)项目4:新建 DN300污水管约 7m,管道修复 10m;
(5)项目5:新建污水管DN300~DN400,共约 120m;
(6)项目6:新建污水管 DN300~DN400,共约 86m。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中标人对上述工程分别进行为期三年的维护管养工作。
2.3 计划工期:
2.3.1各工程计划施工工期如下:
(1)项目1:120日历天;
(2)项目2:90日历天;
(3)项目3:90日历天;
(4)项目4:60日历天;
(5)项目5:60日历天;
(6)项目6:60日历天;
上述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3.2上述工程维护管养期: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计三年,实际维护管养开始日期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
2.4 总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077,733.22元,其中各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项目1:2,227,209.75元;
(2)项目2:2,900,468.07元;
(3)项目3:1,976,788.08元;
(4)项目4:115,175.36元;
(5)项目5:1,020,613.64元;
(6)项目6:837,478.32元。
2.5 招标内容、规模: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1、项目2、项目3、项目4、项目5、项目6合并招标,上述工程的施工部分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所承包的工程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为准。承包人同时承担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中标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上述工程进行为期三年的维护管养,维护管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管网(及构筑物)与沙井格栅检查、维护维修、更换,清淤,并做好相关记录。(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竣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检测、包保险、包税金、包项目维护管养及相关费用等,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及《禅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管理考核评定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满足】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维护管养(管理)能力。【若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本招标项目维护管养工作的单位应满足,提供承诺函】
4.2.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之一为牵头人,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4.3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人,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满足】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满足】
4.5.1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
4.5.2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由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接相应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派出】
六个工程须分别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共计六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6.3派出单位如为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需提供派出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派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由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接相应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派出】
六个工程须分别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共计六名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且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7.2需提供派出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派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3派出单位如为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3 本次招标涉及的六个工程为项目1、项目2、项目3、项目4、项目5、项目6,六个工程合并招标,每个工程分别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计量、支付及结算。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79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757-8232175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0757-83388785
传 真: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3-1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及六个工程,六个工程名称分别为南北二涌北段截污工程(简称为项目1)、南新创业园片区截污工程(简称为项目2)、南北大涌(潭州水道入口段)截污工程(简称为项目3)、西一涌暗渠口改造工程(简称为项目4)、西二涌暗渠口改造工程(简称为项目5)、西三涌暗渠口改造工程(简称为项目6)。
上述六个工程均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六个工程进行合并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涉及的各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1)项目1:在南北二涌两侧的华富北路(张槎西路至永和路)段铺设 DN400 污水管道,道路总长约0.18 公里,管道总长约 0.36 公里;新建污水检查井,迁改管线,开挖及修复路面,管道检测及修复等配套工程;
(2)项目2:铺设 DN600 雨水管道,全长约 0.12 公里,铺设 DN400 污水管道约 0.2 公里;新建雨、污水检查井,迁改管线,开挖及修复路面,管道检测及修复等配套工程;
(3)项目3:铺设 DN200~DN400 污水管道约 0.38 公里(含污水压力管),新建污水检查井 21 座,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 1 座;
(4)项目4:新建 DN300污水管约 7m,管道修复 10m;
(5)项目5:新建污水管DN300~DN400,共约 120m;
(6)项目6:新建污水管 DN300~DN400,共约 86m。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中标人对上述工程分别进行为期三年的维护管养工作。
2.3 计划工期:
2.3.1各工程计划施工工期如下:
(1)项目1:120日历天;
(2)项目2:90日历天;
(3)项目3:90日历天;
(4)项目4:60日历天;
(5)项目5:60日历天;
(6)项目6:60日历天;
上述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3.2上述工程维护管养期: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计三年,实际维护管养开始日期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
2.4 总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077,733.22元,其中各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项目1:2,227,209.75元;
(2)项目2:2,900,468.07元;
(3)项目3:1,976,788.08元;
(4)项目4:115,175.36元;
(5)项目5:1,020,613.64元;
(6)项目6:837,478.32元。
2.5 招标内容、规模: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1、项目2、项目3、项目4、项目5、项目6合并招标,上述工程的施工部分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所承包的工程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为准。承包人同时承担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中标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上述工程进行为期三年的维护管养,维护管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管网(及构筑物)与沙井格栅检查、维护维修、更换,清淤,并做好相关记录。(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竣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检测、包保险、包税金、包项目维护管养及相关费用等,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及《禅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管理考核评定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满足】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维护管养(管理)能力。【若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本招标项目维护管养工作的单位应满足,提供承诺函】
4.2.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之一为牵头人,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4.3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人,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满足】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均应满足】
4.5.1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
4.5.2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由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接相应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派出】
六个工程须分别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共计六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建造师须提供符合注册所在地政策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中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认可;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6.3派出单位如为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需提供派出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派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由具备4.2.1第(1)点施工资质且承接相应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派出】
六个工程须分别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共计六名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且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7.2需提供派出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派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3派出单位如为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3 本次招标涉及的六个工程为项目1、项目2、项目3、项目4、项目5、项目6,六个工程合并招标,每个工程分别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计量、支付及结算。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79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757-8232175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0757-83388785
传 真: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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