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01-17 09:30:00 |
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锦涡村(朱平沙飞地)
3、项目业主: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招标单位: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6万吨/天,Kz=1.56(多段A2/O生物池,变化系数为1.0)。设计出水水质结合东莞市当地相关要求及尾水排放水体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其中要求出水总氮≤10mg/L),最终执行排放标准以环评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本项目出厂污泥含水率需降至60%以下。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3454.5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2027.98万元,设备购置费6926.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05.39万元(含联合试运转费69.26万元)(须按照项目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以相关批复文件或技术文件为准)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对拟建厂区进行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以及对用地红线测量,包括进水管道线路、尾水排放管道以及接驳井范围的岩土勘察及物探、勘察工作过程中必要的开荒、临时围蔽、控制点及苗木补偿(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苗木数量、品种清点确认)等第三方协调,勘察阶段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氡浓度检测、剪切波检测等内容。另中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等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
(2)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说明书、计算书、图纸、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施工组织方案、初步设计BIM成果和BIM可视成果等)、施工图设计(含规划报建所需的各类图纸、图册、电子报批资料、管线净距分析、涉及深基坑支护时的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成果和精细化BIM可视成果、深基坑设计图纸专家评审、进水(尾水)管道线路接驳方案并应充分考虑不停产接驳等)、施工图审查、防洪影响评价(如有)、报建手续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配套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节水措施、指导运营调试直至出水达标等。
(3)BIM技术应用:
①建立BIM实施总体技术方案,建立总体原则、技术路线、工作机制等,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
②在设计的相应阶段,建立BIM模型,用于指导编制造价、施工和设备安装,要求BIM模型深度达到LOD300等级。
③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送审阶段的BIM成果,并以BIM模型为基础进行成果汇报。
④提供BIM工程量,并与初步设计概算的工程量作对比,需分析两者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
⑤针对本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开展设计BIM应用的工作,打造具有深度应用价值的数字化场景,总结形成完善的应用技术报告。
(4)其他咨询服务及相关措施:
①负责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等。投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电子校核、规划报批、施工报建、环保、水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等)。
②规划放线测量:项目开工前按照项目规划许可内容开展放线工作,并出具放线测量报告;配合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核验工作。
③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三、开标记录:
1、2024年01月16日0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室(10)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6家(其中3家为联合体)。经系统辅助及人工审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共6家,不通过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为止,共6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资格审查且已解密的投标人共6家,招标人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且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封标。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4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5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6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无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条规定的因素及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分的方式进行评估。
2、有效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装订、份数、组成、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装订、份数、组成、商务部分无透露投标人技术部分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3、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30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4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和难点、技术要求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4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 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勘察设计成果质量 | 3分 | ※评审内容:承诺保证后期提交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成果资料的质量。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 单个成果文件中数据、文字等错误: ①承诺保证错误数量在[0,10)的,得3分; ②承诺保证错误数量保证在[10,20)的,得2分; ③承诺保证错误数量保证在[20,30)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5分 | 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建筑景观方案(含效果图,方案简要说明)数量: ①提供3个的,得5分; ②提供2个的,得3分; ③提供1个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
4 | 后续服务质量 | 3分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提交工程变更图及预算、应业主需求上门对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分 | ※评审内容:变更预算金额在100万及以上、200万以下的,承诺工程变更图、变更预算的提交时间(以天为单位,不得存在小数点)。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中按承诺提交时间从短至长选取前三名。 ①排序第一的,得3分; ②排序第二的,得2分; ③排序第三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备注: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三家单位得分,其他单位不得分,如有并列的按下列举例:例如1:排名第一为A、B、C单位,ABC三家单位均得分,其他单位不得分;例如2:排名第一为A、B单位,排名第二的为C、D单位,ABCD四家单位均得分,其他单位不得分;例如3:排名第一为A单位,排名第二的为B单位,排名第三的为C、D、E、F单位,则ABCDEF单位均得分,其他单位不得分。) | ||
4分 | ※评审内容:积极响应业主需求并主动上门对接及向业主提交成果的时间。 ①承诺能在收到通知后1天内上门对接并提交成果的得4分; ②承诺能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上门对接并提交成果的得3分; ③承诺能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上门对接并提交成果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
5 | 投资控制 | 1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 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分 | △评审内容:对比初设概算审定稿与初设概算送审稿,变化率承诺情况。 ①承诺初设概算审定稿与初设概算送审稿变化率在[0,8)%的,得3分; ②承诺初设概算审定稿与初设概算送审稿变化率在[8,12)%的,得2分; ③承诺初设概算审定稿与初设概算送审稿变化率在[12,15)%的,得1分; 超过15%的,不得分。 | ||
6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20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200页扣5分。 |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对于上述标“※”评审项目的承诺,如中标人后期未能做到,同意招标人有权将其行为予以公示;对于上述标“△”评审项目的承诺,如中标人后期未能做到,同意《勘察设计单位履约考核评分表(勘察设计阶段)》中成果质量项内对应的内容(即序号12)得分为零。 (3)上述第3条及“※”“△”以外的评审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4)上述“[”代表闭区间,“)”代表开区间,如[70,80)代表范围为大于等于70且小于80。 |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4、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7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资质 | 2分 | 设计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2分; 2)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得1分; 3)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分 | 勘察资质: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得2分; ②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勘察方提供的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 | 企业管理体系 | 1分 |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1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同时具备相关有效管理体系认证,否则不得分。) |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24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 ①合同金额≥45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4分; ②合同金额≥30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3分; ③合同金额≥15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16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勘察类似业绩: ①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的勘察类似业绩,每项得3分; ②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的勘察类似业绩,每项得2分; ③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勘察类似业绩,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8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4 | 企业业绩获奖 | 6分 | 投标人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中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①投标人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获得国家级或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或以上颁发奖项的奖项,每项得2分; ②投标人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获得省级(或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或以上颁发奖项的奖项,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6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获奖作为评审依据。] | |||
5 | 拟投入本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35分 | 项目总负责人:(11分) 1、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给排水专业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项目总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设计类似业绩: ①合同金额≥45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分; ②合同金额≥30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③合同金额≥15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3、项目总负责人承接的设计类似业绩中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①项目总负责人承接的设计类似业绩中获得过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设计个人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设计个人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②项目总负责人承接的设计类似业绩中获得过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BIM专项个人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BIM专项个人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注: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奖项和企业类似业绩/奖项均满足要求时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其岗位,若不能体现还应提供发包人(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勘察专业负责人:(3分) 勘察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岩土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 ||||||
测量专业负责人:(3分) 测量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和测绘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 ||||||
结构/给排水/景观/建筑/环境/电气/工程造价等专业负责人:(12分) 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的,每人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12分。 注:每个专业的负责人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若同一专业拟配多个负责人仅计一人得分。 | ||||||
勘察/给排水/结构/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6分) 在满足《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勘察/给排水/结构/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的,每人得2分,本分项最高得6分。 注:①增加每个专业的负责人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若同一专业拟增加多个负责人仅计一人得分;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项目主要岗位人员汇总表》、《拟投入项目主要岗位人员简历表》按要求填报上述新增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分。 | ||||||
6 | 价格评分 | Y=0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中的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设计业绩必须为设计单位独立承接,不包括以设计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承接设计工作的业绩[勘察设计合并实施、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与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除外];勘察类似业绩是指工程勘察项目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备注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26.47 | 70.00 | 96.47 | |
2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28.70 | 68.00 | 96.70 |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28.89 | 70.00 | 98.89 | |
4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5.91 | 69.00 | 94.91 | |
5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3.33 | 54.00 | 77.33 | |
6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8.57 | 60.00 | 88.57 |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排名 | 备注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3 | |
2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 |
3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1 | |
4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4 | |
5 |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6 | |
6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5 | |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定标委员会一致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定标候选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签订合同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等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评标报告及附表10963-发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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