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4.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zc-2023gk0017
预算金额204.2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审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14: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南京市审计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网上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ZC-2023GK0017
2.项目名称: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 2042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 投标人承诺在采购人现有未完成或已中标 (尚未实施)的审计项目中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成员的,不得作为本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即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本项目使用投标工具(捷润政府采购投标工具或云蜻蜓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制作标书,投标工具下载地址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系统登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系统(新)>平台帮助。)
四、网上投标时间、开标时间: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2023-02-27 09:00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03-10 09:30
开标方式: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在采购人现有未完成或已中标 (尚未实施)的审计项目中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成员的,不得作为本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如有)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审计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18号                         
联系方式:89660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区二楼                      
联系方式:68505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姗姗
电话:89660026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供应商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注册登记,否则,影响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9.供应商应办理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服务>下载中心>示范文本>《南京市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申请表》)


附:采购文件(免费下载http://njggzy.nanjing.gov.cn/TPFrame_NJZC/downAttach4WebAction.action?cmd=download&AttachGuid=a91b4987-c885-4ca3-bf96-e57cf514f43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