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8127]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费房屋建筑岩土工程资料工程测量厂房综合楼及生活服务设施公交首末站地下车库社会停车场硬化铺装景观绿化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气检测原位测试岩土勘察设计施工岩土参数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防治整治岩土层工程特征分析均匀性承载力沉降计算建筑物的变形特征地基变形计算变形特征冲沟相应的处理方法自然滑坡土洞熔岩构筑物建设地震冲刷基坑开挖坡比地下水的埋藏条件腐蚀性抗浮验算所需的地下水浮力的计算水位地下水浮力计算水位工程设施工程活动情况钻孔勘察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地质柱状图土工试验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成果表岩土工程评价室外配套工程监理建筑安装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测绘土壤氡浓度测试点波速试验有关测试图表土层物理力学指标钻孔柱状图钻孔平面布置图监制建设工程建设13-YY01分地块七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经济资料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报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440114-04-01-134577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20-8682097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 项目编号 | JG2022-18127 |
招标单位 | 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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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2-17 0:00:00 | 2023-01-09 10: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2-17 0:00:00 | 2023-01-09 10: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2-17 0:00:00 | 2023-01-09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2-17 0:00:00 | 2023-01-09 10: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2-17 0:00:00 | 2022-12-21 16: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1-09 10:15:00 | 2023-01-09 10:30:00 |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3-01-09 10:30:00 | 2023-01-09 11:00:00 |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1-09 10:30:00 | 2023-01-09 11: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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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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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 项目编号:JG2022-1812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7日 0时0分~2023年1月9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00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 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1)投标申请人具体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2016修正)要求设置。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9日 10时30分 - 2023年1月9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17日 0时0分 - 2023年1月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月9日 10时15分 - 2023年1月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工
- 代理联系人:杨工
- 联系方式:020-86820976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651688-112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3689709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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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呈批图.rar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呈批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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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招标公告.pdf【定稿】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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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招标公告.docx【定稿】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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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招标文件.docx【定稿】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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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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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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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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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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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封面.pdf招标文件封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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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封面.pdf招标公告封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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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pdf(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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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同.pdf招标代理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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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212150027-20221215183624.GZZB
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已由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212-440114-04-01-1345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花都产
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
程勘察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邝村东路以东,凤凰南路以西,河东横
街以北。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0385.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
面积747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623.5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
63172平方米,综合楼及生活服务设施1114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450平方米,
地下车库15623.54平方米,社会停车场以及硬化铺装、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
程。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7759.00万元。
2.2招标范围、工期及最高投标限价
2.2.1招标范围及内容: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
测量、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气检测工作。本工程
应采用野外钻探、原位测试、取土样和室内试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岩土勘察。应
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物地基做出岩土
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
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
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2)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征;分析和评价
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3)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
变形特征。
(4)查明厂区周围是否有冲沟,如有相关问题,需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
对不良的地质情况,如滑坡、土洞、熔岩要明确场地是否存在,要查明上下土层
间的自然坡度、倾角大小、自然滑坡是否存在,构筑物建设后根据地震、冲刷、
人类活动等因素对场地稳定的影响。
(5)提供基坑开挖后的支护措施和需要的相关参数,并提供基坑开挖坡比。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
筑材料的腐蚀性。
(7)提供抗浮验算所需的地下水浮力的计算水位。
(8)建筑物周邻与之可能有相互影响的工程设施及工程活动情况。
(9)提供钻孔勘察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地质柱状图、土
工试验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成果表。
2.2.2勘察工期: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
资料,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1)投标申请人具体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
修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
程勘察资质标准》(2016修正)要求设置。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
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
许函〔2022〕846号)执行。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
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
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
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
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
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
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
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
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
的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
平台网站下载。
4.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
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
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 | 月日时 | 分至时分, |
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
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
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5.3开标时间:2023 | 年月日时 | 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 |
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
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
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6820976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发布。
8.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费用由
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联系人:林工电话:020-86820976
邮编:510813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杨工电话:020-87651688-112
邮编:51009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管电话:020-3689709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39号
邮编:510800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
察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
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
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
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勘察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
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勘察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
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
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勘察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
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1.1项目名称: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2.1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已由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40114-04-01-1345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气检测工作。本工程应采用野外钻探、原位测试、取土样和室内试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岩土勘察。应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物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进行下列工作:2.2.1招标范围及内容:2.2招标范围、工期及最高投标限价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0385.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47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623.5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63172平方米,综合楼及生活服务设施1114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450平方米,地下车库15623.54平方米,社会停车场以及硬化铺装、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7759.00万元。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邝村东路以东,凤凰南路以西,河东横街以北。
(7)提供抗浮验算所需的地下水浮力的计算水位。(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5)提供基坑开挖后的支护措施和需要的相关参数,并提供基坑开挖坡比。(4)查明厂区周围是否有冲沟,如有相关问题,需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对不良的地质情况,如滑坡、土洞、熔岩要明确场地是否存在,要查明上下土层间的自然坡度、倾角大小、自然滑坡是否存在,构筑物建设后根据地震、冲刷、人类活动等因素对场地稳定的影响。(3)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2)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征;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2.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00000元。2.2.2勘察工期: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9)提供钻孔勘察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地质柱状图、土工试验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成果表。(8)建筑物周邻与之可能有相互影响的工程设施及工程活动情况。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注:(1)投标申请人具体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2016修正)要求设置。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8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3.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4.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6.异议受理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3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发布公告的媒介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异议受理电话:020-86820976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招标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联系方式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8.其他说明
邮编:510098联系人:杨工电话:020-87651688-11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邮编:510813联系人:林工电话:020-86820976
投标人声明附件一:投标人声明邮编:510800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39号监管电话:020-36897092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勘察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勘察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勘察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年月日
目录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单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第二卷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一卷2
(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三卷35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3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联系人:林工电话:020-86820976邮编:51081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联系人:杨工电话:020-87651688-112邮编:510098电子邮箱:clengineering@chinapsp.cn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勘察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 天提出 |
1.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2.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3.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4.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5.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3 | 报价方式 | 各投标单位在最高投标限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勘察费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00000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2、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等形式。5、递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0-2886600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3)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缴纳。6、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7、投标保证金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作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人地址: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中标人须提交金额为中标价5%的银行履约保函。■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 (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并按光盘或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评定的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视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工期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委托人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资格审查资料;(4)工程勘察费计算表;(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其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其他资料。(9)勘察纲要;(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6)近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勘察费计算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勘察费计算表》。3.2投标报价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担保: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提交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详见招标公告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投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工期、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技术服务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自行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7.5中标通知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最终以交易中心开标系统导出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1.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2.
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成部分。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2......
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将各评委的评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表格评分标准中,符号“[”、“]”代表包含本数,符号“(”、“)”代表不包含本数。注:1.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人综合评分高低进行先后排序,取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则投标人综合评分中“勘察纲要”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如“勘察纲要”得分相同的,则投标人综合评分中“资信业绩得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如果综合评中分“勘察纲要”与“资信业绩得分”得分均相同时,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者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的投标人采用去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勘察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55分勘察纲要部分:35分投标报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当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2.当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3.若没有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内且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时,最高投标限价×90%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55分) | 体系认证情况(4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同类业绩(4分) | 2018年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的类似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类似业绩是指具备本项目所需勘察资质方能承担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负责人(14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持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相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主要起草人的,得3分。3、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3分。4、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勘察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6分。注:本项最高得14分。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前一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负责人(4分) |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得2分;2、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前一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安全负责人(5分) | 1、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2、持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测绘)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前一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人员配备(8分) | 派驻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8分。注: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截止投标前一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
企业信誉(9分) | 1、投标人获得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10年(含10年)及以上获得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3分,连续10年以下4年(含4年)以上得2分,连续4年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连续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连续4年(含4年)及以上的得3分;连续2年(含2年)至3年(含3年)的得2分;连续1年(含1年)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纳税信用A级须包含2021年度,否则不得分;纳税信用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区域公司或其母公司)。纳税信用A级证明材料可为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的查询截图。3、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9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获奖情况(7分) | 投标人承担过的勘察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7分。注:本项最高得7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2.2.5 | 勘察纲要部分评分标准(35分) | 对项目的理解(8分) | 【优】对本工程的理解透彻,对工程所在地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的认识准确、充分,得[6-8]分;【良】对本工程的理解较透彻,对工程所在地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的认识较准确、较充分,得[3-6)分;【一般】对本工程的理解一般,对工程所在地区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的认识不够准确、不充分,得[0-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工作程序及工作进度控制方案(12分) | 【优】工作程序科学,进度安排合理,组织体系和措施完善,得[8-12]分;【良】工作程序较科学,进度安排较合理,组织体系和措施较完善,得[3-8)分;【一般】工作程序不科学,进度安排不够合理,组织体系和措施一般,得[0-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
工作的重点要点分析(8分) | 【优】对本工程勘察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清晰,应对、解决措施合理、可靠,得[6-8]分;【良】对本工程勘察的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清晰,应对、解决措施较合理、可靠,得[3-6)分;【一般】对本工程勘察的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应对、解决措施基本合理可靠,得[0-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
服务方案(7分) | 【优】服务方案考虑周到、全面,现场服务到位,保障措施可靠,得[5-7]分;【良】服务方案考虑较周到、全面,现场服务到位,保障措施较可靠,得[3-5)分;【一般】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周到、全面,现场服务不够到位,保障措施可靠性一般,得[0-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计算方法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纲要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纲要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详细评审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2.3投标人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纲要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
工程地点:工程名称:(本合同将根据中标情况做实际调整)工程勘察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签订日期:勘察人:发包人:勘察证书等级:(证书编号:)合同编号: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1.3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气检测工作。1.2工程建设地点:1.1工程名称:项目。第一条:工程概况
1.5.6钻孔位置需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1.5.5查明不明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1.5.4划分场地类别,查明地下水位深度,判定地下水位对建筑物的侵蚀情况;1.5.3提供工程基础设计的岩土技术参数和力学指标,提供地基变形参数并确定地基承载力,提出基础类型,桩长度和施工方法等;1.5.2查明建筑范围(包括围护结构)内各岩土的类别、结构、产状、厚度、工程特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并对地基的稳定性承载力作出描述与评价;1.5.1地质勘察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工程勘测规范》的技术要求;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总平面布置图。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地形现状图。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7预计工作量:1.6承接方式投标。
序号 | 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暂定工作量 |
1 | 岩土工程勘察费 | m | 6000 |
2 | 工程测量 | 项 | 1 |
3 | 工程物探费(地下管线探测) | m² | 26753 |
4 | 土壤氡浓度测试 | 点 | 300 |
5 | 波速试验 | 个 | 4 |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陆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2.4提供已知的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4.2.1合同价款4.2收费标准: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提交整个项目的全部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序号 | 项目 | 计量单位 | 费用 | ||
暂定工作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岩土工程勘察费 | m | 6000 | ||
2 | 工程测量 | 项 | 1 | ||
3 | 工程物探费(地下管线探测) | m² | 26753 | ||
4 | 土壤氡浓度测试 | 点 | 300 | ||
5 | 波速试验 | 个 | 4 | ||
合计总价 | 元 |
4.3.3发包人审定本合同实际勘察费结算金额后,发包人支付剩余费用给勘察人。4.3.2勘察人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勘察成果文件并通过发包人审查,且实际勘察人实施勘察工作的实际工程量得到发包人确认后,勘察人提交申请支付的文件资料【必须包括每个勘探钻孔岩土样本的照片】,报发包人审核合格后十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对应勘察费的80%给勘察人。4.3.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五个工作日按合同金额20%支付勘察费给勘察人。4.3付费方式:按勘察进度支付。4.2.2勘察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察、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在内的全部工作,按合同承包范围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等全部风险。注:本合同单价固定,结算总价根据经双方确认的最终工程量和固定单价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双方签订的合同总价。
5.1.4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现场人员一起验收。5.1.3发包人应保守业务交往过程中可能获知的勘察人的相关商业秘密。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勘察现场工作条件,协助解决出现的问题,落实土地征用和青苗树木赔偿费用。5.1.1发包人要求勘察人按国家现行规范及发包人建筑设计要求进行勘察,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发包人责任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详细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详细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勘察人责任5.1.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1.6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段,发包人在知情条件下应协助勘察人查清地下埋藏物并告知勘察人。5.1.5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5.2.6按安全法相关规定办理现场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险。5.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4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工地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对工程勘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自行负责,并承担其有关资料及可能获知的发包人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5.2.3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8.1发包人应帮助协调并解决在勘察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因征地拆迁赔青原因引起的社会纠纷。由于勘察人原因引起的外部关系问题及施工纠纷,所发生的经济与民事责任由勘察人承担。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结算总额的千分之一;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延迟提交勘察成果半个月以上,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中止合同,并追究勘察人给发包人造成项目进度滞后所造成的全部损失。6.3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应按本工程预付款的双倍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6.2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发包人支付的工程预付款视同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6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段,勘察人在施工前,必须对地下埋藏物、孔洞、池塘、沟渠、污染及有毒有害环境等涉及安全施工的隐患进行排查并承担相关处理费用,如出现施工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勘察人应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与民事责任。8.5勘察人应负责勘察范围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其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负责,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派持有从事危险作业证件的人员进行作业,对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及保健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8.4勘察人已完成的工作量应及时上报发包人,由发包人派员到现场验收并办理相关的工程签证。8.3施工场地平整、地下障碍物清除、场地排水、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施工用电用水(包括自备电源、水源)、水上作业、施工机械的进出场及搬迁、施工平台的搭设、施工人员生活等均由勘察人负责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及施工条件以现状为准。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盖章):勘察人(盖章):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勘察人叁份。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住所:住所:
工作内容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勘察工作。本工程应采用野外钻探、原位测试、取土样和室内试验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岩土勘察。应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物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进行下列工作:二、勘察项目的相关要求一、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邝村东路以东,凤凰南路以西,河东横街以北。建设项目为邝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5)提供基坑开挖后的支护措施和需要的相关参数,并提供基坑开挖坡比。(4)查明厂区周围是否有冲沟,如有相关问题,需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对不良的地质情况,如滑坡、土洞、熔岩要明确场地是否存在,要查明上下土层间的自然坡度、倾角大小、自然滑坡是否存在,构筑物建设后根据地震、冲刷、人类活动等因素对场地稳定的影响。(3)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2)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征;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1)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2、提交成果工期要求:签署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纸质文本陆份。1、招标人根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完成时间对合同的各个分项提出进度要求,投标人履行有关进度要求是合同的最重要部分。在遵守上述进度要求的条件下,投标人可按最有利的情况来制定其工作计划表。三、项目进度要求(9)提供钻孔勘察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地质柱状图、土工试验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成果表。(8)建筑物周邻与之可能有相互影响的工程设施及工程活动情况。(7)提供抗浮验算所需的地下水浮力的计算水位。
五、报价要求4、提供勘察文字报告说明。3、有关测试图表、土层物理力学指标(全部土工试验结果)。2、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1、钻孔平面布置图。四、提供成果资料要求
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六、本大纲未尽事宜,请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中相关要求进行。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报价,最高报价总价格不超过200万元。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其附表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六、近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四、工程勘察费计算表三、投标保证金
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愿以《工程勘察费计算表》的勘察费投标值,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是。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致:(招标人)项目名称:。一、投标函及其附表十、其他资料九、勘察纲要
投标人:(盖章)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
电话/传真:/FAX邮政编码:地址: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函附表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电子邮箱: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投标内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勘察工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四、工程勘察费计算表如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非电子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此处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注: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方式提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或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为准,投标人不需另外提供凭证;三、投标保证金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费用 | |||
暂定工作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
1 | 岩土工程勘察费 | m | 6000 | |||
2 | 工程测量 | 项 | 1 | |||
3 | 工程物探费(地下管线探测) | m² | 26753 | |||
4 | 土壤氡浓度测试 | 点 | 300 | |||
5 | 波速试验 | 个 | 4 | |||
合计总价 | 元 | |||||
注:1.中标人需按总报价的金额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及《委托人要求》内的全部内容。2.本项目报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按工作内容逐项报价,最高总报价不超过200万元。 |
(二)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的网页截图。2、本表后须附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1.联系方式栏应至少填写两个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资料
1、简况 | |||
单位名称 | |||
具备资质情况 | |||
证书编号 | |||
2、领导人名单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从事岗位业务 |
3.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手机 | 传真 |
4、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传真 |
六、近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五)其他符合第二章第1.4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四)投标人声明注: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投标人企业诚信档案中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以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三)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序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电话 | |
总投资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2.本表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1.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序号 | 本项目担任职务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职业资格 | 从业年限 | 证明材料页码 | 备注 |
十、其他资料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评分标准及自身的勘察工作经验,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的各种实际情况编制本纲要,格式自拟。九、勘察纲要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八、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技术职称 | 职称专业 | 毕业时间 | |||||||
从业年限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联系电话 | |||||||
执业资格/资格证号 | |||||||||
主要经历 | 项目名称 | 起讫时间 | 任 职 | 工作内容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审内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文件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我单位就郑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
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
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
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
报。
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月
F
-1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212-440114-04-01-134577】批准,我单位进行的邹村东路
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已完
成有关前期筹建工作,具备公开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向
贵单位申请本项目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委托采联国际招
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事宜,组织招标工作,望给予办
理相关手续为盼!
此致。
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47860726701,电话:
020-87651688。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部
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
察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
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
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
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
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
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城建设
委托人(公章):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月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现委托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林志敏同志,以
及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杨富同志为郑村东路以
东、雅瑶东路以北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的授权代
表,负责本项目的招标联系事宜。
特此证明。
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郑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
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文件
设投
城建
招标单位: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
招标代理单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皖140245033
日期:2022年12月
郑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
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
项目代码:2212-440114-04-01-134577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企业名称: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其它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郝村东路以东,凤凰南路以
项目名称: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
建设地点:
:西,河东横街以北。(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
J13-YY01分地块七项目
建设类别: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新建口扩建口改建口迁建口其他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0385.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47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623.5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
为:厂房63172平方米,综合楼及生活服务设施1114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450平方米,地下车库15623.54平方米,社会
停车场以及硬化铺装、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57759.00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11551.80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57500.00万元
进口设备用汇:0.00万美元
设备及技术投资:259.00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3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01月
备案机关: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备注:本备案为告知性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项目单位负责。
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
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
案证长期有效。
查询网址:https://gd.tzxm.gov.cn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郑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13-YY01分地块七项目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郑村东路以东、雅瑶东路以北13-YY01分地块七项目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0385.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47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15623.5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63172平方米,综合楼及生活服务设施11140平方米,公交首
末站450平方米,地下车库15623.54平方米,社会停车场以及硬化铺装、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项
且总投资为人民币57759.00万元。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郑村东路以东,凤凰南路以西,河东横街以北。
招标内容:以双方确定的单个项目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招标额:以双方确定的单个项目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合同价款
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专用条款时约定,以单个项目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关于印发《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
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相应类别计费标
准的下浮20%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合同解释的优先次序按上述顺序。
1
四、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五、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六、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七、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_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名后生效
广州花都产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托人(盖章):采联国际标采购集团安限公司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工商注册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工商注册住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
高晟广场2栋15层01-02、03室粤海大厦7、23层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739747663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47860726701
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单位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层
高晟广场2栋15层01-02、03室
邮政编码:510813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电话:020-86820976联系电话:020-87651688
传真/传真:020-87651698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clengineering@chinapsp.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帐号:9550880004679000499
2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
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3.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
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
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3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
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
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
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
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
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
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
4
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
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
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
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
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
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
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
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
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
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6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
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
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
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
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
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
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
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
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
7
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
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
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
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
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
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
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
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
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
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8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
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
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
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
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
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
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
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
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
9
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
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
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
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10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2.1及2.2条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虫文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法
律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
(1)为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2)招标项目申请,备案;
(3)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报批;
(4)召集主持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5)对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6)办理工程招标投标中标手续;
(7)整理招标归档资料移交招标人;
(8)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
(9)协助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处理招标过程中遇到的投诉(质疑)
(10)根据招标人需要,完成与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无。
4.2(7)招标代理其他工作内容:无
5.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日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
11
可证、日用地证明、日存款证明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开始编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前3天。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图纸,
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开始编写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前3天。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1、委托人负责提供编写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
包括投资审批、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资金证明等;2、在招标过程中及时对有关文件盖章、确认:
3、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4、及时解决应由委托人解决的问题,为受托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5、在
招标过程中,对代理方及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并确认相关文件:6、按时参加招标、
开标、评标、定标会议。
按上述(1)、(2)点约定按时提供招标所需资料。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林先生
电话:13431066120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
(6)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梁汉婷职务:客户经理联系电话:19102023810
招标代理项目经办人姓名:杨富联职务:项目助理联系电话:19202020282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5.2.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编制招标
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编写并发布答疑纪要、主持开评标会议、发布中标公示、办理并发送
中标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实际招标进度为准。
5.2.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编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论证(如
需)。
5.2.3为招标人完成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1条委托人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所列的其他
工作。
12
5.2.4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招标文件论证、评标专家费(包括差旅费、
劳务费、餐费、公证费等)、需重新招标或开评标所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制作费
用以及其他相应由其承担的费用。
5.2.5应尽的其他义务:①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
法、规范、有效、廉政招标;②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③接受招标
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③招标工作完成7天内,向委托人移交1套装订成册的全部有效招
标工作资料及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
5.2.6招标代理服务期约60日历天(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止,非招标代理原因造成
的时间延误,服务期相应顺延。招投标过程中具体时间、地点以交易平台实际安排为准)。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文件,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
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6.1款执行。
6.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1)委托人有权获知本项目任何时间的招标进度、见证抽取评委会专
家、出席开标评标会。有权对受托人的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2)所有对外公布文件(文稿)须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公布(发出)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7.1款执行
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同时,受托人
的履行时间相应顺延;
7.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受托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1)常规服务费以单个项且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用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
13
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相应类别计费标准的下浮20%计算。
(2)其他费用:无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100%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转帐形式支付
口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
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等其他费用由受托人承担,委托人
不支付任何费用。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中标人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缴纳代理报酬。
9.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应当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2)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的约定,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
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由于委托方的责任造成招
标中止或失败的,委托方应赔偿受托人的实际损失。如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委托人
无法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委托人不承担
违约责任,亦无需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约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费用。
(2)违反通用条款7.1条“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
制的权利;”,委托方无故解除本合同后,或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委托方不得再使用受托方为本合
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否则,除赔偿受托方损失外,委托方应再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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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
务应承担的责任:扣罚2%代理费。
(2)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
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扣罚2%代理费。
(3)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
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扣罚2%代理费。
(4)受托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由于受托方责任造成招标中止或失败的,委托人有
权解除合同,受托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5)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的损失计算方法或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
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则应由违约方先行向另一方承
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违约方向第三方追索,守约方应当提供相应的协助。
11.索赔
11.1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
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
求,视为对该项索赔的认可。
11.2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
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
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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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
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
的补偿费用,补偿费为本合同代理费的5%。
13.2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
损失,赔偿方法罚金,金额合同代理费的5%。
14、合同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
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
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五、其他
16、合同份数
16.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贰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17、补充条款:
17.1本项目招标工作完成后,若有关部门对招标工作有异议,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17.2补充条款: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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