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202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氛围营造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100154
预算金额29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女士028-86155821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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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202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氛围营造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154
二、项目名称
202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氛围营造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新生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创美天宸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合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市鹏程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晨希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市鹏程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新津县兴义镇万和街189号,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办科锦路355号13栋22层2206号,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踏水桥社区绿园路29号,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青松路368号新东豪园2区26幢1单元15层3号,成都市郫都区古城镇花牌村十四组29号1层29号,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青松路368号新东豪园2区26幢1单元15层3号
中标(成交)金额 包1:最后报价:478500.00元;包2:最后报价:1348000元;包3:最后报价:74880.00元;包4:最后报价:102000.00元;包5:最后报价:117998.00元;包6:最后报价:136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01包:服务要求:花境使用植物花卉需达到相关规定与要求,花境效果美观,层次分明;服务标准:雕塑严格按照雕塑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制作,材料使用需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02包:服务要求:地摆花卉摆放完毕不能将地面露出,鲜花摆放完毕不得将花泥、钢架露出,保证雕塑整体美观效果;服务标准:字体使用不锈钢板加工切割,字体底部使用镀锌钢制作。花境使用植物花卉需达到相关规定与要求。03包:服务要求:地摆花卉摆放完毕不能将地面露出,鲜花摆放完毕不得将花泥、钢架露出,保证雕塑整体美观效果;服务标准:具体植物色彩,根据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无条件调整,生态雕塑整体造型准确,美观。04包:服务要求:花境使用植物花卉需达到相关规定与要求,花境效果美观,层次分明;服务标准:雕塑严格按照雕塑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制作,材料使用需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05包:服务要求:花境使用植物花卉需达到相关规定与要求,花境效果美观,层次分明;服务标准:雕塑严格按照雕塑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制作,材料使用需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06包:服务要求:花境使用植物花卉需达到相关规定与要求,花境效果美观,层次分明;服务标准:雕塑严格按照雕塑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制作,材料使用需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林达琼,王毅,孙煊辉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代理服务费01包:4467元;02包:18146元;03包:1023元;04包:1116元;05包:1303元;06包:1489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2755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296万元, 最高限价:01包:480000元;02包:1950000元;03包:110000元;04包:120000元;05包:140000元;06包:160000元。 ,计划编号:(2021)1273号;2、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4、成交单位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至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
地址: 金牛区茶店子路43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680788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28-86155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 028-861558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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