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4021839000077 | 项目名称 | 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A3204021839000077004001 | 标段名称 | 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9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已由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以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编号为:常天行审[20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高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72号。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为36536.5平方米。本项目包含电梯6台及配套钢结构井道。 2.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305万元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5工期:90日历天。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全部货物运至施工现场,安装期:运至现场后45天内完成现场安装并厂检验收合格、取得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 2.6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并安装调试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产品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加工、检验、包装、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局部土建改造、安装、设备调试、监督检验、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条件: (1)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备选电梯品牌为:上海三菱、富士达、日立、天津奥的斯、蒂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或不低于上述品牌的同档次品牌且必须符合本工程技术参数要求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所有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在有效期内); B.投标申请人(为销售代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所投品牌的电梯生产商授予代理商对本次项目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③所投品牌的电梯生产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在有效期内)。 C、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D、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生产商若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则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拒绝该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3.4投标时必须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3.6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开标前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1902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19-851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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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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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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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已由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以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编号为:常天行审[20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高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宁区保障性租赁用房(青龙新市民公寓一期)改造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72号。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为36536.5平方米。本项目包含电梯6台及配套钢结构井道。 2.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305万元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5工期:90日历天。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全部货物运至施工现场,安装期:运至现场后45天内完成现场安装并厂检验收合格、取得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 2.6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并安装调试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产品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加工、检验、包装、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局部土建改造、安装、设备调试、监督检验、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条件: (1)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备选电梯品牌为:上海三菱、富士达、日立、天津奥的斯、蒂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或不低于上述品牌的同档次品牌且必须符合本工程技术参数要求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所有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在有效期内); B.投标申请人(为销售代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所投品牌的电梯生产商授予代理商对本次项目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③所投品牌的电梯生产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在有效期内)。 C、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D、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生产商若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则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拒绝该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3.4投标时必须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3.6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开标前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1902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19-851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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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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