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21年上饶市广信区浮墩、北山、桐西、中洲、洋狮殿、大坞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21年上饶市广信区浮墩、北山、桐西、中洲、洋狮殿、大坞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已由饶水字﹝2020﹞51号、1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信区浮墩、北山、桐西、中洲、洋狮殿、大坞垄
2.2规 模:总投资约为962万元,本项目要约价为8998210.16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28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含电子证书彩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并须提交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 [2020]5 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8日09时00 分,地点为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示有效CA锁,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根据“饶县府办发〔2017〕56号”文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广信区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及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办理无拖欠工资证明(证明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证明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需取得县解拖办出具的已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函》,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7.5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6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广信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意向的报名申请人可从上述网站自行了解发包相关情况。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
地址:上饶市广信区惟义路105号
联系人:周勍熠
电话:135763563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颖颖
电话:18679331933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民德路28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信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上饶县支行
2、户名: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饶县支行
3、户名: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
4、户名: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旭日支行
5、户名: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县支行
6、户名: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