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盐业物流铁路沿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雨污排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盐业物流铁路沿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雨污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长汀县农污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8-27 10:14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2024-09-01 10: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9-19 09:00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1 劳务分包 5676.76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 劳务分包 5676.76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 劳务分包 1588.82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 劳务分包 869.69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 劳务分包 192.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 劳务分包 192.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 劳务分包 41.856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 劳务分包 7.488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 劳务分包 2.399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0 劳务分包 4.473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1 劳务分包 4.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座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2 劳务分包 81.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3 劳务分包 4.554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4 劳务分包 0.559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5 劳务分包 1.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座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6 劳务分包 262.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7 劳务分包 11.004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8 劳务分包 1.572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9 劳务分包 231.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0 劳务分包 16.17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1 劳务分包 2.026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2 劳务分包 231.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3 劳务分包 8.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座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4 劳务分包 4.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座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5 劳务分包 29.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6 劳务分包 1.798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7 劳务分包 0.145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8 劳务分包 29.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29 劳务分包 81.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0 劳务分包 81.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1 劳务分包 20.574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2 劳务分包 3.159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3 劳务分包 0.991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4 劳务分包 2.081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5 劳务分包 2.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座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6 劳务分包 248.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7 劳务分包 9.382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8 劳务分包 1.235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9 劳务分包 1.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座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0 劳务分包 61.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1 劳务分包 3.33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2 劳务分包 0.111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3 劳务分包 6.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座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4 劳务分包 2.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5 劳务分包 2.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6 劳务分包 8.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7 劳务分包 5.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8 劳务分包 2.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49 劳务分包 2.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0 劳务分包 2.0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1 劳务分包 123.27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2 劳务分包 34.79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3 劳务分包 332.5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4 劳务分包 114.9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5 劳务分包 10.032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6 劳务分包 7.34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7 劳务分包 155.0 m2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8 劳务分包 30.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株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59 劳务分包 0.45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0 劳务分包 326.08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1 劳务分包 326.08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2 劳务分包 148.76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3 劳务分包 34.79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4 劳务分包 30.39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5 劳务分包 92.88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6 劳务分包 1128.52 m2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7 劳务分包 447.45 m2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8 劳务分包 53.5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69 劳务分包 76.8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0 劳务分包 10.032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1 劳务分包 155.0 m2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2 劳务分包 0.45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3 劳务分包 1491.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根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4 劳务分包 574.8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5 劳务分包 539.2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6 劳务分包 108.0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7 劳务分包 1.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项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8 劳务分包 516.99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79 劳务分包 516.99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0 劳务分包 146.92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1 劳务分包 320.55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2 劳务分包 318.18 m2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2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3 劳务分包 1.256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4 劳务分包 211.5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5 劳务分包 80.54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6 劳务分包 105.98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7 劳务分包 180.15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8 劳务分包 3.884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89 劳务分包 4.607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0 劳务分包 0.778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1 劳务分包 3.7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2 劳务分包 10.23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3 劳务分包 15.08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4 劳务分包 10.0 m3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3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5 劳务分包 11.878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6 劳务分包 1.601 t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t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7 劳务分包 1.0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块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8 劳务分包 20.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99 劳务分包 20.0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100 劳务分包 5.5 m 按照设计范围内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量以m计算,但不得超业主设计量。 华东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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