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苍头村村域内主管道对接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96.3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h-zb2024sy-tz-sg0111
预算金额96.3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10-695811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晓峰010-61579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苍头村村域内主管道对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H-ZB2024SY-TZ-SG011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苍头村村域内主管道对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96.34533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苍头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苍头村村域内主管道对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苍头村村域内主管道对接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 (近年类 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4 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3.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叉路口往东约 150 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 侧)第一幢一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叉路口往东约 150 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 侧)第一幢一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苍头村村域内主管道对接工程(工程名称)招标编号(GYH-ZB2024SY-TZ-SG011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苍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 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苍头村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96.34533(万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4 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3.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 4.3 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 决性)惩戒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本次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4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 假日休息),在 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叉路口往东 约 150 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侧)第一幢一层招标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获取招标文件需资料: (1)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外)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 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叉路口往东约 150 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侧)第一幢一层会 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详细地址)。 6.2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 叉路口往东约 150 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侧)第一幢一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苍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苍头村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10-695811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与张凤路交叉路口往东约 150 米(张家湾镇小学西北侧)第一幢一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宋晓峰 电 话: 010-6157967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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