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湖路西侧、文炬路南侧局部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金额
33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18951684592
招标代理机构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0
公告正文
通湖路西侧、文炬路南侧局部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通湖路西侧、文炬路南侧局部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湖路西侧、文炬路南侧局部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已由 句容市行政审批局 句行审投资备【202122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句容弘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地点: 通湖路西侧、文炬路南侧

3.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75385平方米

3.3监理服务期限: 自项目启动始直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工期暂定517 天)

3.4监理合同估算价: 337.50万元

3.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ZJJR202107394002001

通湖路西侧、文炬路南侧局部地块开发项目监理

通湖路西侧、文炬路南侧局部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的监理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

4.2投标人信用等级: 不低于B

4.3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4.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4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勾选)

R无在监工程

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 个,镇江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

4.4.5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R不作要求

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建工程

无在监工程

4.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发生监理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其他要求:

4.5.1本工程□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5 万元

4.5.3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4.5.4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和所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名单(社会保险交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 5 月、6 月、7 月)以供审查,(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如为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5.5投标保证金及时汇入指定帐户(由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各投标单位汇款银行及账号明细进行核实)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34分)、监理方案(18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5.1投标报价(34分)(由招标人勾选一种)

□方法一: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 万元,监理费报价等于收费基准价得基本分(投标报价分-10分),每上浮1%0.5分,扣完为止;每下降1%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R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任选其一):

R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 337.50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不宜低于基准价× 68%,否则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且得零分。

□监理费报价计算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或监理招标文件约定的具体监理人员数量、监理服务时间、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税金。(具体见招标文件监理费清单)

监理费报价=人员费用+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税金。

人员费用计取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25万元/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17万元/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12万元/年(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人员);

监理员6万元/年。

(不足一年部分按各项月平均费用计取)

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人员费用×30%~60%)。

税金=(人员费用+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利润)×5.65%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标准要求进行报价,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应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 0.3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 0.2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R5.2监理方案(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5.2.1工程概况;表述得当得1分,表述一般得0.8分,其它的得0.71分)

5.2.2质量控制方案: 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3 分)

5.2.3进度控制方案; 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 2 分)

5.2.4投资控制方案; 方案施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2 分)

5.2.5安全文明控制方案: 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3 分)

5.2.6合同管理方案; 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1 分)

5.2.7信息管理方案; 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1 分)

5.2.8组织协调方案; 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 1 分)

5.2.9工作制度: 制度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 1 分)

5.2.10保修阶段方案: 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 1 分)

5.2.11技术建议: 表述得当得2分,一般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 2 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人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监理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5.3项目监理机构(26分)

5.3.1总监理工程师(6分)

1.1总监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1.2总监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2分。

1.3总监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

5.3.2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2.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有1名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1名加0.5分;其中有一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加2分。(最高得4分)(以注册专业为准)

2.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加1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加1分,具有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加1分。(最高得4分)(以所学专业为准)

2.3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加1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最高得4分)(以注册专业为准)

2.4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加1分。(最高得2分)(以所学专业为准)

2.5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加1分。(最高得2分)(以注册专业为准)

2.6建筑材料与制品或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2分。(最高得2分)(以所学专业为准)

2.7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加0.5分。(最高得1分)(以注册专业为准)

2.8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1分)(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和所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名单(社会保险交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 5 月、6 月、7 月)以供审查,(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如为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1以上专业人员不可重复得分。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需提供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原件扫描至诚信库);以注册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以所学专业为准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注册证书延期注册正在办理的,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延续注册网址系统查询资料(原件扫描至诚信库);以上材料原件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5.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现场配备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混凝土回弹仪、手持式激光测距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以上仪器设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原件扫描件。)

5.5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

5.5.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681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 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

5.5.2总监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81以来承担过的 房屋建筑 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 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 10.5平方米及以上的,得4.5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建设单位变更证明。

3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4)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中工程造价为准

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6奖项(1.5分)

5.6.1投标人承担的 房屋建筑 工程自2018 9 2 日)以来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投标人承担的 房屋建筑 工程自2019 9 2 日)以来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工程奖项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

说明:

1)省优及以上有效期3年,省辖市级市优有效期2年;

2)工程奖项有效期按照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的日期计算。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颁发日期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颁发的日期为准。评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计分;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也不予计分。

5.7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用考核等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等级得10分,B等级得8分,C等级得6分,D等级得4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8 9 00002021 8 13 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9 2 09:30:0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8.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句容市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句容市华阳东路2-1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 张工

电话:18951684592 电话: 0511-80772312

传真:/ 传真:/

邮编:212400 邮编: 212400

Email/ Email/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句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7322011 联系电话:0511-8732210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10.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518806421851252750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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