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0-210300-00006
预算金额125.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翰林0412-221190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22
公告正文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特检所专用设备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2021年08月11日 23:0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特检所专用设备采购(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行政区域 鞍山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1日 23: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1年07月22日 13:30
开标地点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5.2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翰林
项目联系电话 0412-2211900
采购单位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2-588108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6-1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12-2211900
附件:
附件1 附件2(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特检所专用设备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6-29 至 2021-07-05
撰写单位: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特检所专用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特检所专用设备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300-00006
项目名称: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特检所专用设备采购(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2,900.00
最高限价(元):1,252,9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仪器名称

用途

购置必要性

数量

1

便携式光谱分析仪

对电站锅炉和压力管道检验时需对材质进行确认,该设备是检验钢材化学成分的必备设备,以确定选用刚才符合设计要求。

确定材质必备设备。

1

2

射线探伤机

对承压类特种设备焊缝埋藏缺陷的检测,通过拍摄照片来识别缺陷。

是定期检验中必备的检验设备。

1

3

便携式金相仪

锅炉、容器、管道高温组织金相检测

对材质的金相组织检验的必备设备。

1

4

气体分析仪

进入到承压设备内部必须测定其氧浓度大小,防止人进入缺氧窒息;检验时若氧浓度过高,进入罐内检验时遇火花容易爆燃。

我所检验必备检验设备,无此检验设备进入承压设备内部检验时容易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1

5

黑光灯

进入压力容器内部磁粉检测时检测缺陷照明使用。

压力容器内部磁粉检测必备设备。

2

6

气体防爆测量仪

检验易燃易爆环境下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时使用。

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核准资质要求所必备设备。

2

7

超声探伤机

对承压类特种设备焊缝埋藏缺陷的检测。

是定期检验中必备的检验设备。

1

8

内窥镜

用于锅炉、容器狭小部位目视检测的辅助工具

锅炉、容器、管道定期检验必备设备

1

9

无人机

用于管道巡线检验

管道检验设备

2

10

智能燃气PE管道定位仪

用于PE管道定位检验

管道检验设备

1

11

真空计

用于各类真空度检验

低温容器检验设备

2

12

电梯限速器测试仪

用于电梯检测机构条件满足

电梯检测必备设备

5

13

激光测距仪

用于电梯检测机构条件满足

电梯检测必备设备

5

14

照度测量仪

用于电梯检测机构条件满足

电梯检测必备设备

7

15

温度及温升测量仪

用于电梯检测机构条件满足

电梯检测必备设备

7

16

测拱仪

用于起重机检验

起重机检验必备设备

1

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只接受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邮编: 114001 接收人:宋翰林(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云视讯注册手机号。)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8-1
联系方式: 0412-5881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6-145号
联系方式: 04212-2211900
邮箱地址: lnzhcgd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3010300000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翰林
电 话: 0412-221190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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