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石化公司及商储油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收集、运输、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340.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h18-fw326
预算金额340.1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振柱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佳婧0663-66991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石化公司及商储油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收集、运输、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18-FW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石化公司及商储油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于广东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项目占地 953公顷,报批总投资654.3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年芳烃+12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工程,以及配套的原油码头、产品码头、长输管线、气化制氢、动力中心、公用工程等辅助、附属设施、吉化公司配套建设60万吨/年ABS项目。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运行此项目。
2.2招标范围:
将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厂区50个垃圾拉运点、原油码头库区及520商储库区2个垃圾拉运点的垃圾,需要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合规化处置,并出具接收证明,清运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此费用包含生活垃圾清理、装卸、运输、处理及所配设施的配置、更换、维护等所有费用。
暂定金额:340.18万元(含520商储库约68万元,合同单独签订),含税,二年
2.3服务内容:
中标人需在接到清运任务后当日内完成转移处理生活垃圾工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遵守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清理、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污染防治环境措施(需提供承诺书);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生活垃圾(需提供承诺书),本项目生活垃圾不允许跨界清运处理(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二十八条(六)不得擅自跨省、跨地级以上市转移生活垃圾),由此造成的环境违法后果自行承担,且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2.5服务地点:广东石化业主各办公区、炼化一体化主厂区、原油码头库区;520商储库区所辖区域。
2.6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运、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如投标人不能提供,需承诺在中标之后30工作日内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运、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可查询网址);如投标人不具备垃圾处置资质,需提供与投标人合作的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提供委托垃圾处置合同扫描件1份,或承诺在中标之后30天内完成与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及与投标人合作的垃圾处理厂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提供服务之前需在地方监管部门备案,得到地方监管部门的认可,并在本次投标中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70%。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出具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不满足“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完成相关同类生活垃圾清理、装卸、运输、处置项目的业绩及合同,业绩数量:至少1份合同,服务时间不少于一年),并提供该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等相关资料。(注: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评委评标时随机抽查发票校验真伪并保留截图。)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1-3.5.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5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或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可查询的截屏)。
3.6 人员要求:进场工作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并接受广东石化入厂培训,自觉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出入厂区车辆、物品的查验,投标人对工作人员在厂区的一切行为负责。
3.7 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自有4台垃圾清运自动卸载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保险以及营运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3.9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但仅限于:如投标人不具备垃圾处置资质,需提供与投标人合作的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提供委托垃圾处置合同扫描件1份,或承诺在中标之后30天内完成与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及与投标人合作的垃圾处理厂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提供服务之前需在地方监管部门备案,得到地方监管部门的认可,并在本次投标中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日21时00分至6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6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周振柱
联系方式:0663-76016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黄佳婧/唐伟华
邮箱:xjtwh@cnpc.com.cn/zhangxishi@cnpc.com.cn
电话:0663-6699170 /0663-6699330
招标编号:ZY23-SH18-FW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石化公司及商储油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于广东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项目占地 953公顷,报批总投资654.3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年芳烃+12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工程,以及配套的原油码头、产品码头、长输管线、气化制氢、动力中心、公用工程等辅助、附属设施、吉化公司配套建设60万吨/年ABS项目。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运行此项目。
2.2招标范围:
将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厂区50个垃圾拉运点、原油码头库区及520商储库区2个垃圾拉运点的垃圾,需要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合规化处置,并出具接收证明,清运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此费用包含生活垃圾清理、装卸、运输、处理及所配设施的配置、更换、维护等所有费用。
暂定金额:340.18万元(含520商储库约68万元,合同单独签订),含税,二年
2.3服务内容:
中标人需在接到清运任务后当日内完成转移处理生活垃圾工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遵守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清理、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污染防治环境措施(需提供承诺书);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生活垃圾(需提供承诺书),本项目生活垃圾不允许跨界清运处理(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二十八条(六)不得擅自跨省、跨地级以上市转移生活垃圾),由此造成的环境违法后果自行承担,且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2.5服务地点:广东石化业主各办公区、炼化一体化主厂区、原油码头库区;520商储库区所辖区域。
2.6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运、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如投标人不能提供,需承诺在中标之后30工作日内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运、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可查询网址);如投标人不具备垃圾处置资质,需提供与投标人合作的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提供委托垃圾处置合同扫描件1份,或承诺在中标之后30天内完成与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及与投标人合作的垃圾处理厂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提供服务之前需在地方监管部门备案,得到地方监管部门的认可,并在本次投标中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70%。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出具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不满足“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完成相关同类生活垃圾清理、装卸、运输、处置项目的业绩及合同,业绩数量:至少1份合同,服务时间不少于一年),并提供该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等相关资料。(注: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评委评标时随机抽查发票校验真伪并保留截图。)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1-3.5.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5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或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可查询的截屏)。
3.6 人员要求:进场工作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并接受广东石化入厂培训,自觉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出入厂区车辆、物品的查验,投标人对工作人员在厂区的一切行为负责。
3.7 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自有4台垃圾清运自动卸载车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保险以及营运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3.9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但仅限于:如投标人不具备垃圾处置资质,需提供与投标人合作的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提供委托垃圾处置合同扫描件1份,或承诺在中标之后30天内完成与具有资质的垃圾处理厂签订的垃圾处置合同)及与投标人合作的垃圾处理厂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提供服务之前需在地方监管部门备案,得到地方监管部门的认可,并在本次投标中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日21时00分至6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6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周振柱
联系方式:0663-76016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黄佳婧/唐伟华
邮箱:xjtwh@cnpc.com.cn/zhangxishi@cnpc.com.cn
电话:0663-6699170 /0663-669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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