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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预算金额:第1包16万元,第2包388.82万元,第3包250万元,第4包514.0706万元,第5包207.09万元,第6包1122.5万元,第7包55.33万元
最高限价:第1包16万元,第2包388.82万元,第3包250万元,第4包514.0706万元,第5包207.09万元,第6包1122.5万元,第7包55.33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等一批,其中第1包监理服务,第2包平台建设,第3包图像基础扩容,第4包皖警云应用,第5包大数据,第6包安全,第7包软件评测、等保测评,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00至2024年09月19日09: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6.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为止;第2包:合同签订后9个月;第3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第4包: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第5包: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其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第6-7包: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0天0小时10分4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28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8-280天0小时10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附件.docx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大写)(15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落实公安部于2019年下发了《公安大数据规范性文件汇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监理服务要求:监理工作任务:制定针对该项目的监理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为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建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刘阳,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0天0小时21分3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30天0小时21分
公示附件-第1包.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第1包.doc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第1包.docx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壹佰贰拾壹万玖仟元整(大写)(1121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
服务范围 |
响应招标文件第6包安全要求的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第6包安全要求的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响应招标文件第6包安全要求的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第 6 包安全要求的服务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刘阳,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0天0小时21分1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30天0小时21分
公示附件-第6包.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第6包.doc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第6包.docx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捌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大写)(38773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数据域云平台建设、新一代公安网网络准入管理系统建设、备份存储升级完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第2包:平台建设”的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9个月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蒋可可,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0天0小时20分5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30天0小时20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第2包.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第2包.doc 公示附件-第2包.docx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肆拾捌万捌仟贰佰元整(大写)(248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3包) |
服务范围 |
覆盖本次招标所有范围及相关配套服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3包)的全部服务要求范围和配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服务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计海涛,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0天0小时20分1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30天0小时20分
公示附件-第3包.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第3包.doc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第3包.docx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7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A座2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玖万壹仟元整(大写)(49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对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公安大数据平台、公安大数据治理以及大数据安全提出了新的建设标准以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中标人应依据但不限于以下标准中相应级别安全要求,开展安全评估和等级测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刘阳,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0天0小时19分1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30天0小时19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第7包.docx 公示附件-第7包.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第7包.doc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佰壹拾叁万捌仟元整(大写)(51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4包皖警云应用的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4包皖警云应用的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4包皖警云应用的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4包皖警云应用的服务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计海涛,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0天0小时15分3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30天0小时15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第4包.docx 公示附件-第4包.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第4包.doc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零伍万元整(大写)(20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5包) |
服务范围 |
覆盖本次招标所有范围及相关配套服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5包)的全部服务要求范围和配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其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 |
服务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 郭炜,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0天0小时15分2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9-230天0小时15分
公示附件-第5包.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第5包.doc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第5包.docx
项目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 项目简号: | 2024BFAFZ02301 |
采购人名称: | 安徽省公安厅 | 财政委托编号: | JC34000120244709号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预算金额(万元): | 2553.810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PPP项目 : | 否 |
监督部门编号: | 11340000002986299X | 监督部门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4-08-28 |
0天0小时18分2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8-28
-
交易中心审核通过2024-08-280天0小时18分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7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FZ02301-7 | ||
标段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7包 | ||
采购人: | 安徽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49.1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23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5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FZ02301-5 | ||
标段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5包 | ||
采购人: | 安徽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205.0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23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4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FZ02301-4 | ||
标段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4包 | ||
采购人: | 安徽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513.8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23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3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FZ02301-3 | ||
标段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3包 | ||
采购人: | 安徽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248.82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23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2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FZ02301-2 | ||
标段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2包 | ||
采购人: | 安徽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387.736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23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1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FZ02301-1 | ||
标段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1包 | ||
采购人: | 安徽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15.76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23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6包中标通知书
标段编号: | 2024BFAFZ02301-6 | ||
标段名称: |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6包 | ||
采购人: | 安徽省公安厅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中标(成交)单位: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费率/其他): | 1121.900000万元 | ||
发放日期: | 2024-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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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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