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5000012024030500104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77.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0012024030500104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04-24 11:54
递交时间:2024-04-24 11:54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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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2,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烟草专用机械配套购置标段8补遗书(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烟草专用机械配套购置标段8”补遗如下: 1、本项目的限价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5月10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书(二)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二)为准。本补遗书(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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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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