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光中心ICL人工晶体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1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3-36-7952
预算金额29.1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光0551-62220153
中标公司安徽祥亨贸易有限公司29.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光中心ICL人工晶体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2023-36-7952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光中心ICL人工晶体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祥亨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1#厂房416室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壹仟柒佰伍拾陆元整(291,7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视光中心ICL人工晶体耗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满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 年,总年限不超过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采购人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拒绝履行下一年度协议,若遇特殊情况,院方可随时终止。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伟建、乔梅芳、戴银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合肥市和平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6296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0551-62220227、18805513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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