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ZZC2024-C2-230227-GXJZ
二、项目名称:鹿寨县平山镇九简村大田屯至大阳村新村屯道路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3183490(元) |
广西鸣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4号康城小区19栋03号商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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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鹿寨县平山镇九简村大田屯至大阳村新村屯道路维修工程 |
鹿寨县平山镇九简村大田屯至大阳村新村屯道路维修工程 |
本工程为鹿寨县平山镇九简村大田屯至大阳村新村屯道路维修工程,本次维修路线起点位于九简村 X674 县道 K24+727,终点位于大洋坪 X674 县 道 K29+295,路线总长为 4.568 公里(含短链及利用路段),实际维修路线长 3.963Km,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建设内容以经审图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90日历天 |
赵春锋 |
桂24520210091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柳红(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盘珍(自行抽取),李文翔(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成交)人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227.5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9.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桂圆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7楼(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72-6822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柳州市柳北区白沙路2号之一保利·大江郡保利国际中心30层01、02、03、20号
联系方式:0772-3601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华芳
电 话:0772-360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