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开区原湖南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宗地上建构筑物残值回收和拆除工程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1.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kcg-202407100048
预算金额51.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楚0731-862448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长沙经开区原湖南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宗地上建构筑物残值回收和拆除工程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经开区原湖南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宗地上建构筑物残值回收和拆除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2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CG-202407100048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原湖南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宗地上建构筑物残值回收和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517020.79元
       最高限价:517020.79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拆除工程 长沙经开区原湖南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宗地上建构筑物残值回收和拆除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 517020.79 517020.79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
(5)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①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06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03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03室)获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8-12 13: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4-08-12 13:30
       2、开启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4-07-30起至2024-08-02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4076(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2、监管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731-840200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事务中心)
联系人:彭建波
电 话:0731-84020251
地 址:长沙县泉塘街道新远时代小区AB栋4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楚(项目负责人)、陈宇婷、廖懿
电 话:0731-86244859
地 址:星沙街道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1401、1402、1403、1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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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艾普拆除工程.pdf 长沙经开区原湖南艾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宗地上建(构)筑物残值回收和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艾普(回收).pdf 2024 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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