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295.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101673
预算金额295.2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招标联系人汤鉴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秋欢028-85325798
中标公司成都市清华坊楼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9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0 13:44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101673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清华坊楼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南路53号附9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2952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野放中心(以下简称:“野放中心”)位于都江堰市玉堂镇白玉村,占地面积约2004亩,物业管理服务面积约300亩。本次招标拟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野放中心清扫保洁服务、综合后勤服务、垃圾收运服务、水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并按野放中心所在行政区域内环卫部门的要求清运并处理野放中心所产生的垃圾。 服务要求:一、对本项目重点场所(大门区域、熊猫兽舍、参观区域玻璃及室内活动场玻璃、参观通道、大熊猫教育中心、专家工作站外围、环山木栈道、回归产房、新建办公楼等区域)的清扫保洁作业以及综合后勤服务,具有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和内部质量监管方案。二、按照《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进行作业。(因字数限制,其他内容详见附件中本项目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一、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二、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三、本项目涉及产品采购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的该产品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因字数限制,其他内容详见附件中本项目招标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王熙,康佑萍(采购人代表),黄妍绮,郑薇薇(采购人代表),潘强,李丽,梁英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1)3523号。二、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支持成交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三、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028-61882648。四、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5325798。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 ||
地址: | 成都市熊猫大道137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汤鉴;联系电话:028-8351704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秋欢;联系电话:028-853257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秋欢 | ||
电话: | 028-8532579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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