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委机关南院东楼和西楼维修改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员通道闸
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金额
50.3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华春渭招字2024-005号
预算金额
50.37万元
招标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王力17792371874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省委机关南院东楼和西楼维修改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华春渭招字 2024-005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省委机关南院东楼和西楼维修改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370834万元,招标人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省委机关南院东楼和西楼维修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各为1789.92平方米,三层单 体建筑,两栋建筑呈对称式布局,首层层高为3.6m,二层、三层层高为3.3m。本次采购对 省委南院东楼及西楼安防系统进行改造,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人员通道闸、UPS配电系 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安防网计算机网络、紧急求助报警系统、安防网综合布线、安全防范 综合管理平台(SAS)系统等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不计入走廊桥架及弱电预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省委机关南院东楼和西楼维修改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省委机关南院东楼和西楼维修改造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1〕2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含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4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 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2024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 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和财 务情况说明书或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资信证明及基本存 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若成立时间至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 的可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改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工程信用担保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 本项目不允详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七、其他 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03708.34元。 2.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 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法定代 表人直接购买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售价:每份文件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人:王力
电 话:17792371874 电子邮件:18251114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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