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廊坊开发区停车场充电设施及社区充电设施统筹统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李鑫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凯伦0316-5264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30
公告正文
廊坊开发区停车场充电设施及社区充电设施统筹统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开发区停车场充电设施及社区充电设施统筹统建项目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廊开管投内资审【 2022】33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 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及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祥云道保航停车场、塞纳荣府南停车场、官东路停车场、大学城东方商厦、丝绸之路艺术中心大剧院、开发区管委会、大学城花语城小区、航站楼停车场” 8 个停车场及开发区部分社区与企事业单位建设集光、储、充与智慧能源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微网充电站,配套建设场站附属设施。项目建设 8 个充电站,建设充电桩 1106 个,包含快充桩 256 个 ( 其中超级快充桩 32 个 ) ,交流慢充 850 个。建设光伏雨棚及光储充设施 4 处 ; 集成式移动休息室 3 套,地面硬化 4400 平方米,智能充电调度控制中心 50 平方米,以及智能微网、电力工程、配套设施购置及安装等,并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社区内安装交流慢充单桩 850 个,满足电动汽车长时间停放时慢速充电的需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廊坊经 济技术开发区域内;计划工期: 施工期 90日历天,运营期15年(含建设期)。 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运营要求 : 运营维护服务期内保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含设备购置及安装)和项目运营 ,具体包含快桩、慢桩、光伏雨棚、道闸、智能调度中心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建设及配套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以及项目整体的长期运营(15年,含建设期) 。
2.3投标报价上限: 53269042.98 元(大写: 伍仟叁佰贰拾陆万玖仟零肆拾贰元玖角捌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 联合体须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7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 : 00 至下午 17: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廊坊市首页,链接至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李鑫
电 话: 0316-608430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瑞池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 77-2
联 系 人: 李凯伦
电 话: 0316-5264666
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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