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临河镇巢湖北岸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及处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DDFZ002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临河镇巢湖北岸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及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增加“分包意向协议”附件,格式如下:
分包意向协议
(仅适用于向中小企业分包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
投标人名称: ;
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 ;
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 ;
…………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八条规定,现就分包意向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本项目投标人为本项目总承包单位。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总承包单位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总承包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分别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各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投标人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 ,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 ,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 ,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中标后,本分包意向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分包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总承包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接受分包企业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接受分包企业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长临河镇新大街80号
联系方式:0551-67396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6252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骝
电 话:0551-62520515
附件信息:
00218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