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鹤山市自然村雨污分流管网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鹤发改资〔2020〕128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020-440784-76-01-022940。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鹤山市128个自然村进行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完善“一期”146个自然村的管网和已建污水设施。总户数为17011户,总服务人口为63745人,排水型式因地制宜采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主管和支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其中主管采用DN300和DN200,总长度为76.76km;支管采用DN200,总长度为200.99km;接户管采用DN110UPVC管,总长度为109.46km。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优先在中央债券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市镇两级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成比例负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
工程建设地点为:鹤山市全市10个镇街 。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项目估算总投资:16096.48万元,其中建安费:13431.52万元 。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6 日至 2020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一楼(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4.3 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① 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⑤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广东省外企业提供)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
⑥ 《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监理)》(一式叁份)。
提供以上①~③原件、④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及①~⑤一式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件如已实行电子化证书的只需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蓬江区盈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0750-8939916 电话:0750-3092073
2020年11月11日
《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监理)》.doc《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