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道S277线茂南至高州段新建工程(潘州大道二期)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王店镇永乐路南侧、河流东侧地块道路 硬化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嘉兴市梅里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 2023 年 11 月
1
评标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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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工程说明
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按照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嘉兴市秀洲区王 店镇政务服务中心备案,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
(四)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五)投标资格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法确定投标人(具体细则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如下: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包括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 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 有可能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 前上传至“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22.225.56.73/xe)或电话联系招标人/招标 代理,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澄清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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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2 日前 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复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 束作用。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在投标截止日期 2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 、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以 电 子 文 档 形 式 上 传 于 “ 秀 洲 区 小 型 工 程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122.225.56.73/xe)。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报价
(一)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列的单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 目的直接费、间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达到技术规范所需用费用、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包 括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及监理工程师(如有)按抽检频率、认为需要的抽检所需的一切 检查及建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缺陷修复、管理费、利润、保险费、清理费 和缺陷维护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3.工程量清单中只描述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主要工作内容(当清单说 明与图纸有矛盾或未注明的,以图纸说明为准;图纸未说明的,按清单说明),但投标人填报的综 合单价应是包含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无论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有无明确列 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该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 作,均视为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结 合投标须知及构成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4.本工程报价采用 综合单价固定 方式进行编制。
5.本工程编制报价采用: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版)、《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 则》(2018 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市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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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筑 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本工程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费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及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工程特点自行取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6.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必须计取的措施项目,本项目为非市区工程,根据浙建建发【2022】37 号文因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时不得低 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费率的下限值乘以 1.15 系数。
7、规费根据嘉建办〔2019〕34 号文件,投标单位报价时可根据自身项目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最低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的标准费率的 30%。
8、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按《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及有关计价调 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规定,按 9%计取。
9、本工程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时除技术措施费外工程量清单均不得变动,否则按不响应招 标文件处理。
10.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补充文件(答疑)、技术规范、合同 条款及本省 2018 版计价依据自行确定并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 须报价,不可漏项,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技术 措施费为一次性包干费用,今后不论何种情况,结算时均不随工程量的调整而调整,施工单位应自 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11.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凡施工范围内和临设区域内需要布置的临时道路、与公共道 路连接的临时道路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充分考虑后计入报价,今后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
12.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电讯线路、材料堆放场地、临时设施搭设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包括用水、用电涨价风险因素)一并计入投标报价内。
13.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报发包人、监理(如有)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进 场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4.本工程进场时,承包人在施工中应切实做好保护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建结构、设施等 造成损坏的,应由承包人及时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如不及时修复的,招标人将请专业单位进行修 复,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5.缩短工期增加费、文明施工费、行车干扰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 内。施工期间引起的扰民(包括:行车、噪音、污染、损坏居民物品等影响民众生活的因素)投标
单位自行考虑,其费用列入报价。
16.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严谨施工,确保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费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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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充分考虑后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内。凡施工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并负责处理,发包人概不负责。
17.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嘉兴市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 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 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 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费用含在投标总价内。
18.工程材料:
(1)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配件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经 监理(如有)、建设单位确认。(2)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允许使用的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 承担全部责任。
19.投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若造成不良影响的,须承 担法律责任。
20.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均应注意施工场地的保洁,要满足环卫要求,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清运后堆放场地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报价 内。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按照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洲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秀洲政办发〔2020〕50 号)执行。工程开工前五个工作日施工 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分队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备案内容含建筑垃圾 数量、种类、处置方式。
21.投标单位在实际施工时通过现场踏勘(招标人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后探明并保护施工区域 原有管道、管线(包括:自来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电力管线、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等其他 管道、管线),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管道、管线等破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所有的费用。
(二) 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 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制作要求
1. 投标人依据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的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 标文件必须使用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投标工具及相关操作说明下载地址在交易平台登录页面(http://122.225.56.73/xe)“使用帮助”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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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3. 投标人须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已签章和加密过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 标文件),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招标文 件未提供投标格式的,投标人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的计价文件表式进行。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在交易系统中,按项目单次履行“虚拟保证金”承诺。
①投标人以账号密码或 CA 锁登录秀洲区小型工程交易平台中 “http://122.225.56.73/xe/”电子系统,按‘使用帮助’中的操作手册和相应提示进入投标保证金缴纳页面。
②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线上点击确认使用。
③签署《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虚拟保证金”使用承诺书》,并将此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完成缴纳。 (重要提醒:采用“虚拟保证金”承诺的,步骤②线上点击确认使用和步骤③线下正本 中放入《承诺书》两个步骤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均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
2、未按规定履行“虚拟保证金”承诺的投标文件无效(以电子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缴纳 情况》为准)。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3、对于未能按要求履行“虚拟保证金”承诺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4、以“虚拟保证金”缴纳的无需办理退还。
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需按实补缴保证金并进行罚没。如投标人不将应罚没的保证金按 时进行缴纳的,将纳入“秀洲区招投标黑名单”,按照情节轻重限制其一定时间内在秀洲区全域或 特定范围内的投标行为:
(1)投标人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四)招标答疑会及现场勘察
1.本次招标不组织标前答疑会议,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按照前附 表规定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 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2.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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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3、招标人做出的所有澄清和解答,以电子文档答复为准,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l、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 传已签章和加密过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
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 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若有修改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修改好已签章和加密过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22.225.56.73/xe)上传嘉 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生成的‘已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的 CA 证书 进行解密,请确保加密标书的 CA 证书在生成标书后没有延期或者变更信息,以免标书解密失败。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 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其投标 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六、开标
(一)开标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 子交易平台”( http://122.225.56.73/xe)上传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生成的‘已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的 CA 证书进行解密,请确保加密标书的 CA 证书在生成标书 后没有延期或者变更信息,以免标书解密失败。
2. 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到开标时间后,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解密操作。
3.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并在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全程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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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后上传加密标书。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的(以电子系统中生成的《投标单 位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为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投标文件鉴证和公布
在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监督下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 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四)唱标和记录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七、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从秀洲区专家抽取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
专家 5 人组成。
(二)评标原则
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
(三)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 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就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 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其已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经向相关行 业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办理报批核准手续后,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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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放弃中标的;
(2)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行为的;
(5)其他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
5.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六)评标过程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 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的评标 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八、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1.招标单位根据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 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10 日内,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与招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 施工合同。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 10 天内拒签合同的,建设单位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经嘉兴 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后,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另选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签订
招标单位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 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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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 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王店镇永乐路南侧、河流东侧地块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及有关事 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王店镇永乐路南侧、河流东侧地块道路硬化工程
2.工程地点:王店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自筹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月 日。计划开工日期:年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注:开工日期以业主方批准由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 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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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 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 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 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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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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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双方有 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称:按监理合同;名
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省、市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以施工图明确的标准规范为准。施工图未明确的采用现行
有效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
为优先。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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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部分(含资信)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规 范和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询标记录(如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5)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部分(含资 信)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在签定施工合同后 7 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全套施工图资料 7 套(包括今后需要绘制竣工图的 4 套);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支付图纸复制工本费后提供承包人要求增加 的图纸。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资料。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 包人、监理人(如有)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双方协商确定。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双方协商确定。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双方协商确定。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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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现场双方协商确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承包人 承担。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 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施工期内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缺项或漏项)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参照 本合同专用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根据竣工资料工程量按实计算(明确一次性包干或结算不 作调整的项目和费用另有约定除外)。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身份证号:;;职 务: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受项目法人代表的委托,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 证、付款等事宜,主持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7 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有关进场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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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施工要求在开工前做好此项工程,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电讯线路、材料堆放场地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包括用水、用电涨价风险因素)一并计入投标报价内。
(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在满足施工需要的要求下自行修筑 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畅通,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内。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项目开工前由业主方提供,承包人应进行核实和保 护,相应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内。如施工期间对地下管线造成损坏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费用。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件,发包人应在某项工作需要此类证件时办理完毕,承包人需把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发包人。但需要承包 人协助的,承包人必须协助发包人办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确定,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进行 现场交验。
(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时间。
(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 保护工作:如遇上述情况时,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 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承包人应列入投标报价内。如有发现事先未知的,承包人应及时与发包 人联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否。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_T50328-2014) 及其他规范要求。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 人。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变更,承包人在竣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 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
(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 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 套,发包人、承包人各 2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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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提供竣工报告后 14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 4 套,另提供电子文档 1 套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同。
2、施工中因技术措施不当及操作失误引起的改变施工方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缩短工期、文明 施工、行车干扰因素所产生的费用、施工便道所增加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内。完工初验前,由承包 方先上报完 成的全部工作量,由发包人、监理(如有)与承包人共同核实工作量。初验及竣工验收 前,由验收组进行复核,以利于最后的竣工验收和结算的审定。
3、施工范围内建筑垃圾清理出场等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内。
4、项目施工中应做好与已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因工程施工造成损坏的,均要求无条 件原 样恢复。
5、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应的工程量报表。如果监理(如有)或发包人要求临时提供某些报表 和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监理(如有)和发包人要求提供此类报表和资料。
6、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自行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 程的任何一部份或整体。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对已知的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 用,如有发现事先未知的,承包人应及时与发包人联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 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仍须承担成品保护、保洁、安全等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提供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必备资料,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履行合同。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考核,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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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需到岗到位,项目经理每月需到施工工地出勤不少于 22 天,如每月出勤少于 22 天的,按每人每 天 1000 元罚款,并在下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如每月少于 10 天的除按前述扣罚外,发包人有权认 为项目经理不称职,可以要求更换项目经理。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支付 5000 元违约 金。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支付每次 1000 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更 换项目经理。
3.2.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除不可抗力和建设单位(或上级行政管理部 门)认为管理能力差要求更换的,一律不得更换;每换一人扣 10000 元,拟更换的项目经理须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并具备相同的资质和业绩。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 人赔偿相关损失。
中标后项目经理变更的条件为:(1)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2)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3)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 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4)变更工作单位的;(5)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 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出现上述情形更换项目经理均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 可对承包方处以人民币 1 万元的罚金,承包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因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通知监理人(如有),并征得发 包人书面同意。
3.3.5 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每人次人民币 5000 元处以罚金并承担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资料员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 22 天,以违约论,扣除每人每天人民币 500 元罚金。考勤由监理
方负责(上述人员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签字确认,每月 25 日报发包
方,发包方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通用条款。
3.5.2 分包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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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
勘察投标报价下浮率(%) | 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 | ||||||
4 2.80% | 4 7.20% | ||||||
质量承诺 | 符合 国 家、广东 省、茂名 市的 有关 规 定。 | 工期(或勘察设计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安全生产 责任事故。 | ||
单位资格能力 条件 | 类型: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等级:甲级证书号:B142001169 类型: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等级:甲级证书号:A142001169 | ||||||
单位业绩(项 目名称) | 1 | 沿边高速公路瑞丽至孟连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SJ7标段 | |||||
2 |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鹤峰东段 | ||||||
3 | 沿太行山高速公路西延项目KCSJ-6标段 | ||||||
4 | 国家高速公路网G5615天保至猴桥高速 天保至猴桥高速公 路天保至文山段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 ||||||
职位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颁发部门 | 颁发时间 | ||
项目负责 人或项目经 理(根据招标 类别选择填 写) | 翁德 平 | 桥梁工程职称证书 | 0802003054 | 交通部专业技术职 务评审委员会 | 2003-09-20 | ||
公路与桥梁工程职 称证书 | 1191602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委员 会 | 2019-10-23 | ||||
个人 业绩 (项 目名 称) |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勘察设计I类KCSJ1标段 | ||||||
G3W德州至上饶国家高速公路延伸线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新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 (CSJ1标段) | |||||||
G6格尔木至拉萨高速公路那曲至拉萨段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
勘察投标报价下浮率(%) | 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 | ||||||
36.00% | 4 5.00% | ||||||
质量承诺 | 符合 国 家、广东 省、茂名 市的 有关 规 定。 | 工期(或勘察设计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安全生产 责任事故。 | ||
单位资格能力 条件 | 类型:工程勘察 等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号:B134000046 类型:工程设计 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号:A134000046 | ||||||
单位业绩(项 目名称) | 1 |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亳州段项目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1标段勘察设计 | |||||
2 |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1标段勘察设计 | ||||||
3 | 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滁州段 滁州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1标段 | ||||||
4 | 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QMWG-1标段 标段(勘察设计 | ||||||
5 | G4 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 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 千人桥)至金寨 至金寨(皖豫界 皖豫界)段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咨询 段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咨询(第 第02标 段)勘察设计 | ||||||
6 | 宁芜国家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芜湖东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NWWX-1标段 | ||||||
7 | 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
8 | 芜湖至宣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NWWX-2标段 | ||||||
职位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颁发部门 | 颁发时间 | ||
项目负责 人或项目经 理(根据招标 类别选择填 写) | 洪春 林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 路工程) | 2019100203400002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交 通运输部 | 2019年10月20 日 | ||
个人 业绩 (项 目名 称) |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亳州段项目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1标段勘察设计 | ||||||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阜阳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1标段勘察设计 | |||||||
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工程(滁州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01标段 | |||||||
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祁门至皖赣界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QMWG-1标段(勘察设计) |
否决投标情 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 | ||
信用等级使 用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各投标人信用等级使用情况 | |
1 | 恒津设计有限公司;重庆路威土木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 | B | |
2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中 远交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B | |
3 |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B | |
4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 有限公司 | B | |
5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 A | |
6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 A | |
7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A |
所有承诺使用最新一年度AA、、A级投标人的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情况 | |||||
单位使用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标段(标类)名称 | 递交文件时间(年月日) | 使用信用等级(AA/A) | 备注 |
| |||||||||||||||||||||||||||||||||||||||||||||||||||||
合格的中标 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 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 期) | 中标候选人响 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 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 人职业资格 | ||||||||||||||||||||||||||||||||||||||||||||||
中国华西工 程设计建设 有限公司; 中远交科设 计咨询有限 公司 | 915100002 01803520Y | 总报价(万元):2086.591 | 符合国家、广东省、茂 名市的有关 规定 | 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范亮 | 资质资格:详见附件 业绩:详见 附件 | ||||||||||||||||||||||||||||||||||||||||||||||
中交第二公 路勘察设计 研究院有限 公司 | 914201001 77668591H | 总报价(万元):1932.5263 | 符合国家、广东省、茂 名市的有关 规定 | 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翁德平 | 资质资格:详见附件 业绩:详见 附件 | ||||||||||||||||||||||||||||||||||||||||||||||
安徽省交通 规划设计研 究总院股份 有限公司 | 913400004 850033136 | 总报价(万元):2043.1792 | 符合国家、广东省、茂 名市的有关 规定 | 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附件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洪春林 | 资质资格:详见附件 业绩:详见 附件 | ||||||||||||||||||||||||||||||||||||||||||||||
异议受理部 门 | 茂名市茂南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新福四路 8 号大院 3 楼 | ||||||||||||||||||||||||||||||||||||||||||||||||||
异议受理部 门联系人 | 江生 | 联系电话 | 0668-2803012 | ||||||||||||||||||||||||||||||||||||||||||||||||||
招标投标监 督部门 |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668-3990611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四路89号 | ||||||||||||||||||||||||||||||||||||||||||||||||||||
公示开始时 间 | 2024年07月19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23时59分 | ||||||||||||||||||||||||||||||||||||||||||||||||||
法律法规规 定和招标文 件规定公示 的其他内容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注:未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确保 CA 数字证书,电脑环境和网络环境正常,因投标单位自身电脑环境或网络环境或 CA 数字证书等问题导致标书 无法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系统、服务器设备等原因导致标书无法解密或开评标无 法进行,招标方将联系相关运维单位及时抢修,若现场无法完成抢修工作,则开评标工作将择期 重新组织。 | |
9 |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王店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王店镇友谊路 80 号)。(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含 项目经理)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
10 | 履约保证金:无 |
11 | 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估法 |
12 |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 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以投标人的 CA 锁登陆“秀洲区小 型工程交易平台”(http://122.225.56.73/xe)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逾期不得再 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 |
13 |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须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已签章和加密过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人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 完全一致的带有水印码的纸质投标文件四套(一正三副)及二份电子文档(商务标全套 Microsoft Excel 格式文件和造价软件的源文件,CD 光盘) |
14 | 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部分应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 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
15 | 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价抢标,确保建设工程中标价的合理性,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站“关于 2023 年下半年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市场中标价测算值 和招标风险警戒值”规定,本工程属市政项目招标风险警戒值为 21%(不含)。投标报价低于投 标警戒值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 价 |
16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请使用 IE11 浏览器,并且保证版本在 11 及以上,或者 edge 浏览器 IE 兼容模式。若使用 IE11 浏览器仍出现异常情况,请参照《IE 浏览器设置操作》完成浏览器的设置后,再进行系统操作。在使用系统前请先安装品茗驱动(嘉兴互认版)V1.1 版本。 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小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到开标时间后,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小时进入开标室完成签到或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 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其标书将无法进入后面的评审流程。 嘉兴秀洲施工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在秀洲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使用 帮助’中进行下载。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徐工:18860202785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17 | 投诉受理: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573-83252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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