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10万吨绿氢制60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
金额
39578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a-bfsx-dl-20241910-1
预算金额3957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党先生182231413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文斌18535118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6
公告正文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SX-DL-2024191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5783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 32.15 万平方,其中制 氢厂总建筑面积 19.32 万平方米,制安厂 12.83 万平方米,建设供水、排水、消防道路、绿 化、硬化、厂区大门等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1 (001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 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会议室 七、其他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SX-DL-202419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10万吨绿氢制60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已由沙湾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 2409271911654200000184)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和其它,招标 人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建设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 32.15 万平方,其 中制氢厂总建筑面积 19.32 万平方米,制安厂 12.83 万平方米,建设供水、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硬化、厂区大门等配套附属设施。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沙湾市年产 10 万吨绿氢制 60 万吨绿氨生产线项目工程设计,包括:可行 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危险与可操作性 HAZOP 分析报告、LOPA 分析及 SIL 定级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2.3 建设地点:沙湾市; 2.4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240 日历天完成设计,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2.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 的规范、规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文件中截图或现场查验均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下午 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获取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 (1)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 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 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社保缴纳凭证;(7)“信用中国”网站截屏、“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屏。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6 日上午 11 点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26 号陕西大厦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六、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向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件:562590143@qq.com)提出 异议。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刘文斌 联系方式:18535118008 八、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哈拉干德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园黄河路 1-48 号 联系人:党先生 电 话:182231413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 80 号 202 室 联系人:李先生、赵女士 电话:18636929986、185351180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氢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哈拉干德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园黄河路 1-48 号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 话:182231413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 80 号 202 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636929986 电子邮件: 3969405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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