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邳州市殡葬管理所自主业务以外的延伸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82-jjgc-g2024-0003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亮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钜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方元0516-8689123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邳州市殡葬管理所自主业务以外的延伸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07 10:53:48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邳州市殡葬管理所自主业务以外的延伸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382-JJGC-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JJGC-G2024-0003 

项目名称:邳州市殡葬管理所自主业务以外的延伸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本次报价为按服务收入的百分比报价,投标人报服务收入的百分比,按此百分比乘以服务收入即为实际结算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邳州市殡葬管理所自主业务以外的延伸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殡葬行业从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8 09:00 - 2024-04-12 17: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 -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刘方元       联系电话:0516-86891234

地址:邳州市东湖街道中汇商业广场2幢1单元310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邳州市殡葬管理所

单位地址:邳州市戴庄镇

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18112033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钜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邳州市东湖街道中汇商业广场2幢1单元310号

联系人:刘方元

联系电话:0516-86891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方元

电话:0516-8689123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