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龙门县龙城街道青溪水泥厂宿舍区旁惠群居保障房第1栋4单元402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 东 省 龙 门 县 人 民 法 院

关于拍卖龙门县龙城街道青溪水泥厂宿舍区旁惠群居保障房第1栋4单元402房的公告

(2020)粤1324执1044-1号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日10时至2022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门县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52/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龙门县龙城街道青溪水泥厂宿舍区旁惠群居保障房第1栋4单元402房。

评估价: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元)。

起拍价:人民币叁拾万零捌仟元整(¥308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二、拍卖标的物特别提示

1.法院负责拍卖物的清场交付。

2.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分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特别提示:根据《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惠市国土资[2016]883号),个人购买商品房、集资房等分层、分套涉及划拨土地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按照房屋所在区域的基准地价(楼面地价)核定,即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基准地价(楼面地价)*40%(房屋建筑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报告表为准,基准地价最终以该房屋所在土地的红线图坐标定位为准),该涉案房屋属于购买商品房,转让前需要补地价。

3.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现场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一次出价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要求操作。具体要求请阅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规则。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材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合竞买委托书原件。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怕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时间:自即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0752-7869823、18820392087(余助理)。

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15时。

如需预约现场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预约看样,并编辑短信18820392087[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现场看样+标的物名称”]发送至作为看样登记。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法院原则上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但法院亦可视情况组织第二次看样。

集中看样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青溪水泥厂宿舍区旁惠群居保障房第1栋。

注:咨询、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优先购买人的情况

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性质为共有。

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通知

本次拍卖已经将拍卖情况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或未收到拍卖通知的,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拍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十日内(即在2022年8月13日前)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1324执1044号拍卖款,缴款后请及时告知本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龙门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77000130936840001035)。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的特别提示

拍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拍卖财产的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买受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办理二次过户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在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公示及悔拍的法律后果的特别提示

买受人真实身份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载明,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买受人的真实身份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一、竞买人银行贷款

拍卖贷款行为属于竞买人个人行为,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协商和签约,与法院无关。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拍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的联系方式及监督

1.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我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本次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院未委托或者指定其他任何第三方中介公司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请竞买人和案件当事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权属和价值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若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3.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锁定保证金,竞买成功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保证金扣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及买受人将拍卖余款汇入法院账户外,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均不涉及收取任何费用情况。敬请特别留意,如有疑问请到法院核实相关情况。

4.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开处理执行财产、实现执行目的的活动。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司法性质,属于执行活动的一部分。覆盖、毁损、撕扯拍卖法律文书,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和竞买人递发名片,擅自带人看样,扰乱看样现场,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下载文字、图片和视频用于商业等非竞买目的,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操纵、垄断竞拍价格,恶意串标,及其他破坏网络司法拍卖的行为,均属于妨害诉讼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752-7869806。

6.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