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阳市公安局关于对违法电动车进行“机动车属性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阳市公安局关于对违法电动车进行“机动车属性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公安局关于对违法电动车进行“机动车属性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000-00287
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关于对违法电动车进行“机动车属性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0,0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意向三年(每年一签)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按照每季度实际发生结算费用。
四、详细服务内容:全年2200台违法电动车进行“机动车属性鉴定”;如实际发生鉴定的总费用超出预算总价的部分不再另行收费;如不超出预算总价,按实际发生鉴定数量计算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以上机构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邮寄至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中心路112号
联系方式: 0419-4123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水塔委(西顺城路14号)
联系方式: 0419-5782023
邮箱地址: 1103842741@qq.com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子斌
电  话: 1894197777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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