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省德惠市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玉米)(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隆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LC2023-011
2.项目名称:吉林省德惠市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玉米)(一期)
3.项目地点:吉林省德惠市
4.采购需求:拟购置孢子分析仪、农机作业综合监测终端、智慧农场管理系统等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具体详见文件)
5.预算金额:9,980,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完成供货(包括安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隆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邮箱获取。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往来邮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559812731@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
4.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德惠市惠新路与德兴街交汇处,德惠市人民政府后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德惠市惠新路与德兴街交汇处,德惠市人民政府后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惠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吉林省德惠市德惠路1019号
联系人:许汉才
联系电话:13756590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隆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金碧阁大厦C座1405
联系方式:138430647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培涵
电话:13843064742
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7238985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