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zhxny-2023-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分布式光伏电站对机场飞行安全影响评估项目邀请书
询比编号:NMZHXNY-2023-04
致:
  分布式光伏电站对机场飞行安全影响评估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公司批准,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一、项目概况及其他内容:
1、项目名称:分布式光伏电站对机场飞行安全影响评估项目
2、项目评估地点及范围:评估范围包括呼和浩特机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地理坐标北纬40°49′、东经111°59′之间;呼和浩特地铁1号线白塔停车场,地理坐标北纬40°51′、东经111°50′之间。对项目选址范围内建设的拟建地块、建筑物屋顶等地块开展光伏站区对机场飞行安全影响评估工作。目前,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需民航主管部门办理净空审查事项,按照相关规定,需向民航主管部门提供航行安全影响分析报告作为净空审批的重要依据。
3、评估服务内容:
(1)供应商应组织完成光伏场区对呼和浩特新机场及白塔机场航空安全影响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对飞行程序的影响评估、对机场无线电导航和着陆设施电磁环境的影响评估、对机场灯光设施可视性的影响评估及飞行性能评估以及光伏场区光污染对航行安全的影响分析评估。
(2)编制完成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及白塔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净空限高航行安全评估报告。
(3)完成专家审查、通过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取得主管部门关于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及白塔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净空审查核准批复/备案。
(具体项目要求内容详见文件用户需求书)
6、服务费报价最高限额:不高于49.5万元(含审查等全部费用)
7、服务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审定稿,并取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二、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供应商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7、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三、接受邀请:
(一)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将下列所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nmgzhxnyyxgs@163.com)。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通过邮箱回复邀请书回执,即可获取询比文件。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邀请书回执;
2.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设计资质证书;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104号地铁控制中心)2楼211号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询 比 人: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2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2902198
询比邀请书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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