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69.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救助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乐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21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995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总价)
1 怀化市乐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否 / / / / / 6995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0月26日
履行期限:1年
地点:怀化市救助站,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方式:按合同执行,完成主要包括街面巡查和站内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两部分内容。
四、付款方式:
1、付款人:怀化市救助站。
2、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项目合同原件、开具的正式发票分三期付款。
第一次付款:甲方在签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参拾肆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349750.00);
第二次付款:在服务开展至半年(2024 年4月26 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40%,即贰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279800.00)
第三次付款:在服务开展至1年(2024 年 10月 26 日前)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10%,即陆万玖仟玖佰伍拾整(¥69950.00);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甲方在7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1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0月27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救助站 乙 方:怀化市乐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科 法定代表人:黄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9959951843 电 话:18974569997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武陵西路21号 地 址:怀化市德善路568号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
帐 号:8100 0021 3002 0000 01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救助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怀化市乐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21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995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总价)
1 怀化市乐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怀化市救助站流浪乞讨救助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否 / / / / / 6995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0月26日
履行期限:1年
地点:怀化市救助站,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方式:按合同执行,完成主要包括街面巡查和站内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两部分内容。
四、付款方式:
1、付款人:怀化市救助站。
2、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项目合同原件、开具的正式发票分三期付款。
第一次付款:甲方在签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参拾肆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349750.00);
第二次付款:在服务开展至半年(2024 年4月26 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40%,即贰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279800.00)
第三次付款:在服务开展至1年(2024 年 10月 26 日前)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10%,即陆万玖仟玖佰伍拾整(¥69950.00);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甲方在7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1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0月27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救助站 乙 方:怀化市乐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科 法定代表人:黄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9959951843 电 话:18974569997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武陵西路21号 地 址:怀化市德善路568号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
帐 号:8100 0021 3002 0000 01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