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嵩县何村乡凤凰岭沟域经济建设项目--何村村花卉市场招标公告
金额
950.5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3)0220号
预算金额950.54万元
招标联系人常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7630361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嵩县何村乡凤凰岭沟域经济建设项目--何村村花卉市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3)0220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何村乡凤凰岭沟域经济建设项目--何村村花卉市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50.545909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何村乡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嵩县何村乡凤凰岭沟域经济建设项目--何村村花卉市场已由相关部 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何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何村乡凤凰岭沟域经济建设项目--何村村花卉市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何村乡凤凰岭沟域经济建设项目--何村村花卉市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 加盖单位企业电子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能力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均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不属于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 合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 加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 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5、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 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何村乡凤凰岭沟域经济建设项目--何村村花卉市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何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何村乡凤凰岭沟域经济建设项目--何村村花卉市场
2、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3)0220 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3-59
4、招标代理机构编号:HNZB-SX-005
5、建设地点:嵩县何村乡
6、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9505459.09 元
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 部内容
8、工期:10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1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4、主要施工内容:门窗工程、外墙粉刷、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
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6、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 加盖单位企业电子章及项目经理签字)
4、能力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均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不属于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 合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 加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 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5、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 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嵩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 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 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何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何村乡何村村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9-66430006
代理机构:河南中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38 号怡和嘉园 3 号楼 1 单元 1201 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7630361119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联系方式:0379-66557993
河南中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何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何村乡何村村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9-66430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宝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38 号怡和嘉园 3 号楼 1 单元 1201 室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763036111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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