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崇州市公安局2021年天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金额
885.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4202100285
预算金额885.7万元
招标公司崇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8-82235987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510184202100285
二、项目名称
    崇州市公安局2021年天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1: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473号 包2: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一路167号 包3: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473号
    中标(成交)金额 包1:总价:8857080元;包2:总价:2460000元;包3:总价:2480868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包1:1.名称:崇州市公安局2021年天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为健全崇州市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密织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以科技信息化为牵引,大力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努力实现集约合成、高效运作,着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努力使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得到有效遏制,使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服务要求:服务到期升级改造点位680个、摄像机数量1062路 服务标准:新建视图解析系统,搭建立防数据可视化系统平台,将业务技术用房现有显示控制系统进行改造 包2:1.名称:崇州市公安局2021年天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为健全崇州市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密织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以科技信息化为牵引,大力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努力实现集约合成、高效运作,着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努力使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得到有效遏制,使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服务要求:新建前端点位195个、摄像机数量245路 服务标准:采用后端中心集中存储的方式,视频流存储32天,人车场景大图存储32天,人脸、人体、车辆、非机动车等特征图片存储180天,结构化数据存储365天。新增警务通终端100个(含流量使用费),增加前端安全准入控制系统 包3:1.名称:崇州市公安局2021年天网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为健全崇州市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密织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以科技信息化为牵引,大力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努力实现集约合成、高效运作,着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努力使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得到有效遏制,使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服务要求:新建前端点位195个、摄像机数量247路 服务标准:采用后端中心集中存储的方式,视频流存储32天,人车场景大图存储32天,人脸、人体、车辆、非机动车等特征图片存储180天,结构化数据存储365天。新增警务通终端100个(含流量使用费),增加前端安全准入控制系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洪,江波,袁先平,魏修平,袁继通,王妍琳(采购人代表),柳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该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计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226629.8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崇州市公安局
    地址: 崇州市西河大道东段2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8-8220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崇州市世纪大道160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2235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822359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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