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购置审讯室设备招标公告
审讯室设备
防暴半球摄像机
全景温湿度一体机
高保真拾音器
智能一体化审讯桌
高清审讯主机
审讯总控管理软件
金额
19.5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ykcx2024-g-16
预算金额
19.58万元
招标公司
辽宁省营口监狱
招标联系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陈楠楠0417-382705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1
公告正文
购置审讯室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KCX2024-G-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购置审讯室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19.58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营口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审讯室设备:防暴半球摄像机3台,全景温湿度一体机1台,高 清审讯主机1台,硬盘3块,高保真拾音器1台,智能一体化审讯桌1台,审讯总 控管理软件1套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购置审讯室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购置审讯室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躐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Q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以下材料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或者将以下材 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ykcxzb@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 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
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 号+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 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文件费收取账户(须以公司账户汇款):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8410154800000865。 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营口监狱。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417-3172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人:陈楠楠 电 话: 0417-3827055 电子邮件: ykc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悯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O6
(购置审讯室设备)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审讯室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 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O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CX2024-G-16 项目名称:购置审讯室设备 预算金额:195,800.00元 最高限价:195,800.00元 采购需求:防暴半球摄像机3台,全景温湿度一体机1台,高清审讯主机1台 硬盘3块,高保真拾音器1台,智能一体化审讯桌1台,审讯总控管理软件1套 等。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 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31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发送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 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 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携带以下材料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或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 送至代理公司邮箱(ykcxzb@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 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 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 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委托代理 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文件费收取账户(须以公司账户汇款):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营口 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84101548000008 65.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 联系方式:0417-317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0417-3827055 邮箱地址:ykcxzb@163.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8410154800000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楠楠 电 话:0417-38270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