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7.6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9222019000202
预算金额27.61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825-6660005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5
公告正文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0922201900020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6-24 17:42
采购人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射洪县太和镇涪江三桥东,联系方式:范先生,0825-66830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射洪县太和镇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幢2楼1号,联系方式:陈女士,0825-666000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25-6660005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采购要求的磋商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9-06-25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9-07-01 17:3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射洪县太和镇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幢2楼1号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射洪县太和镇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幢2楼1号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07-05 14: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07-05 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射洪县太和镇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幢2楼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7-05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射洪县太和镇沱牌大道北段圣湖佳苑2幢2楼1号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包括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 收款单位: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昂支行 银行账号:3828 0120 0000 1125 1 交款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若以保函提交的应当正确写明“担保人”、“被担保人”和所担保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规定的应交保证金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等事项,否则响应无效。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
预算金额(元) 276114.84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E50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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