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聚英社区睦邻社区提升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9.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聚英社区睦邻中心提升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的 聚英社区睦邻中心提升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于2024年 07 月 30日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3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4年07月 30 日 12时00分至2024年 08月 02 日 12 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 07 月 30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的 聚英社区睦邻中心提升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于2024年 07 月 30日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3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报价(元) | 598000 |
项目负责人 | 蔡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工期(日历天) | 45 |
质量 | 合格 |
得分 | 96.28 |
公示期限自2024年07月 30 日 12时00分至2024年 08月 02 日 12 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 0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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