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交车辆充电桩工程(EPC)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金额
660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7/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建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先生010-661775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交车辆充电桩工程 (EPC)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北京京建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公交车辆充电桩工程(EPC)项目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拟建充电桩用地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公交车辆充电桩工程(EPC)项目二期

项目估算:约 66000 万元

资金性质: 自筹

项目性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招 标 人: 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桃园东里1号47幢二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建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10-66177520 邮箱:jjb.bcactc@163.com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西山商业大厦C座三层西侧
二、招标范围:

2.1为配合公交新能源汽车更换,满足公交车辆运营需要,拟在 66+1 处公交场站内建设 410 根充电桩(其中公交车辆充电桩401根,小型社会车辆充电桩9根)。

2.2本项目在各场站内部为充电桩建设划定了指定区域,在实施过程中不得突破限定区域。

2.3充电桩需求数量具体见下表:

注:序号1-66项均为公交车辆充电桩,序号67项为小型社会车辆充电桩。

2.4 投标人应完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4.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成品保护、总包及分包商项目实施过程文件的整理及移交等(EPC)总承包全过程的所有相关工作。

2.4.2 办理本项目涉及的施工许可手续等所有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设计专业丙级(含)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设备生产、施工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电力技术高级工程师 职称。

3.4 投标人目前须在京具有固定的生产和办公场所,满足充电桩智能系统运营、售后服务、设备维修的需求。

3.5 资格审查:

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七家采取资格后审,多于七家采取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少于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报名要求:

拟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以下材料:

4.1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4.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3固定生产和办公场所证明(产权证或十年以上房屋土地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4.4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4.5经办人在本企业内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7年04月 13 日至04月 17 日,每天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西山商业大厦C座三层西侧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合格后另行通知。

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西山商业大厦C座三层西侧(北京京建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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