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批施工类合格分包商备案入围公告
新疆金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单位”)2020年度工程施工分包项目,为完善相关比选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委托新疆优电一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完成2020年度合格分包商备案入围及资格审定工作。各意向的企业可根据公告要求,提交对应的审查文件,经资格评审且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新疆金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度施工类合格分包商,审定后备案文件由总承包单位统一保管存档;入围单位均可按对应的资格认定结果参与总承包单位本年度工程项目的相关比选工作,但总承包单位不保证每一个入围单位在年度有效期内都有成交的机会,入围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备案要求内容如下:
一、资质要求:
1.1劳务分包: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四级以上(含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取得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1.2专业分包: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总承包三级以上),取得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1.3其他: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企业近2个年度,即2018—2019年施工类的在建或投产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含在新疆金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已有分包业绩)。
3.信誉要求: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两年内在新疆地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近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本地区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安全质量要求: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三年内发生因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5.财务要求: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二、企业需提供相关文件:具体以备案格式要求为准。
1.企业概况及信誉情况
2.企业资质
3.合同履约及资信情况
4.业绩情况
5.近两年财务状况
6.相关备案授权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
7.企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补充文件
三、备注文件格式获取方式:新疆优电一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路70号4层),联系电话:0991-3784112 联系人:马林(18690621500)
四、备案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1.2020年度第一批备案截止日期:2020年02月05日止。
2.备案文件递交至:新疆优电一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路70号4层),联系电话:0991-3784112 联系人:王晓芳(18690326331)
新疆优电一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