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亭县生物医药企业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6552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恩超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月香0315-2060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乐亭县生物医药企业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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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655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乐亭县生物医药企业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生物医药企业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材料检测已由乐亭县行政审批局以乐审发批字〔2021〕7-0054(项目代码:2106-130225-89-05-6453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高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乐亭县高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乐亭县生物医药企业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材料检测 工程地点:位于乐亭县城区工业聚集区内,北至创业一街、南至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乐亭)有限公司、东至高科五街、西至高科四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85081.53平方米,建筑面积28977.21平方米(实际建设规模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为准),提升改造收购旧厂房8500平方米。提升改造标准化厂房19栋,新建标准化厂房14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并保证满足乐亭县生物医药企业园提升改造一期项目施工工期的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检测管理规程》等相关规范、文件、规程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需检测的全部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含装修材料污染物限量)、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验收检测、消防材料检测及其他相关检测,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 注: 1、见证取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相关所有部位的混凝土抗压/抗渗性能、砂浆试块抗压性能、钢筋原材、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土壤击实、素土/灰土/级配碎石回填、水泥、砂、石、砂浆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场区道路的市政检测。 2、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普通砖、混凝土普通砖、高分子防水卷材、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氨酯防水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涂料、花岗岩、陶瓷砖、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阀门、电工套管、PE-RT管材、PP-R管材、PVC-U管材、止水条、止水带、给水衬塑复合钢管、内外墙腻子、内外墙底漆、节能材料(粘结砂浆、抗裂砂浆、网格布、泡沫混凝土、岩棉板、挤塑板包含燃烧性能A1级/B1级)。 3、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后置钢筋抗拔承载力检验。 4、建筑门窗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门窗三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 5、建筑节能验收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保温板粘结强度检验、外墙保温锚栓现场拉拔、门窗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苯板钻心)、抗冲击性能。 7、各项检测材料由检测单位自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和省级及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证书中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30 09:00至2023-07-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0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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