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 2021 〕 14 号) 、《关于印发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 2022 〕 1 号)规定,纵深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作,加快建设 “未来工厂”四级梯队,持续发挥示范项目的行业引领和推广作用,我 局决定开展 2023 年武汉 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
结合武汉产业结构, 聚焦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 高端 装备、先进 基础 材料、现代消费品等重点行业, 在全市范围内 遴选 20 个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
二、遴选资格条件
1. 参与遴选的企业原则上应是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本市纳税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其投资项目落户武汉市域范围内且上一年度产值过百亿元的重点企业也可申报)、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 近两年 (从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企业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以及项目相关的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 1 000 万元,申报时项目已经完工投产并取得实效。
3. 相关项目应符合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清单,纳入我市工业技改投资统计。
4. 原则上被认定为武汉数字化产线的企业予以重点考虑。
三、遴选方式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组建评审专家组,采取现场核验与集中评审相结合方式开展评定。
四、遴选程序
1. 组织申报。各区(含开发区,下同)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准备申报资料,签订真实性承诺书等。
2. 核查推荐。各区经信部门对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项目真实性和合规性、项目纳统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正式行文报市经信局。
3. 现场核验。 第三方机构组织 专家组 到 企业 现场 , 核验企业项目申报书内容完整真实性、项目投资额符合性、企业关键设备和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形成记录、进行打分 。
4 . 集中评审 。 第三方机构组织 专家组 ,依据现场核验情况、企业申报材料等,对生产装备数控化、生产过程信息化、生产数据可视化、产品信息集成、关键设备在线监测、发展潜力指标等进行集中评审、打分。
5.综合评议。依据企业现场核验与集中评审的分数,结合武汉产业结构、企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议,遴选20个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五、资料清单
申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 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申报表;
2.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前的情况分析、企业智能制造建设(改建)的目的与预期目标、智能制造建设(改建)的主要内容、前后效益对比分析、行业示范意义等内容;
3.2023 年武汉 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离散型或流程型二选一)评价 有关 指标(试行)自测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4. 近两年企业 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以及项目相关的研发投入明细, 及相应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银行流水;
5 . 企业 生产、经营 情况说明;
6 . 企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建设情况文字简介( 150 字以内)、典型图片( 3 张,每张不 小于 1M )、 PPT 、建设成果视频( 3 分钟以内) ;
7 . 武汉数字化产线申报表、评价表;
8. 企业 提供资料 真实性承诺书 。
六、有关要求
企业应将纸质申报资料盖封面章、骑缝章,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企业、区经信部门、市经信局、第三方机构各留存一份。企业申报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 59238337@qq.com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前完成核查推荐工作。
附件: 1.2023 年武汉 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申报表
2.2023 年武汉 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离散型)评价 有关 指标自测表
3.2023 年武汉 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流程型)评价 有关 指标自测表
4. 近两年企业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以及项目相关的研发投入明细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11 月 29 日
(联系人:刘学,联系电话: 18062729236 )